永兴县殡仪馆一体化建设项目施工施工 |
点击:95次 日期:2014-05-13 00:00:00.0 |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永兴县殡仪馆一体化建设项目施工已由永兴县发展与改革局以永发改招核[2014]38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永兴县民政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永兴县殡仪馆一体化建设项目施工
2.2 建设地点:永兴县便江镇破村
2.3 规模:建筑面积4515.1平方米,招标控制价472.33万元。
2.4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
2.7 招标范围:永兴县殡仪馆一体化建设项目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须符合郴建发[2013] 82号文件要求,具有有效的《郴州市建筑企业诚信管理手册》或有效的《信用管理手册》,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捌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4年 6 月 3 日09时3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本项目采取匿名直接购买招标文件,有意投标的队伍请于2014年 5 月 12 日~2014年 5 月 16 日17:00时止在永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兴县环保局一楼大厅)。
6.2 招标文件售价 400 元\套,图纸和工作量清单另计,售后不退。
6.3澄清答疑采用 书面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进行澄清答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 6 月 3 日 09时 30 分,地点为永兴大道环保局七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开标时凭购买招标文件的原始收据接收投标文件,否则不予接受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郴州市建设工程信息网、永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步发布。
9.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永兴县招标局。
监督电话:0735-5998937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永兴县民政局
地 址: 永兴县永兴大道
联 系 人: 曹先生
电 话: 13907354928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
联系地址:郴州市建设局后翠微源小区19栋405室
邮 编: 423000
联 系 人: 谭女士
电 话:0735-2666815/0731-85160666/85163777
传 真:0735-2666815 或0731-85161719
网 址:www.hxgl31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