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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城东保障性住房11、12、17、18、19、20栋及配电间工程

点击:40次 日期:2014-05-13 00:00:00.0
                                           招标编号:HNTJLYZB2014-015

本工程为浏阳市城东保障性住房11、12、17、18、19、20栋及配电间工程,已由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浏发改投【2010】21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浏阳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委托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就本项目的施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浏阳市城东保障性住房11、12、17、18、19、20栋及配电间工程

2、建设地点:浏阳市复兴南路以西,翠园路以南,西侧紧靠城东安置区,北面为翠园公园。

3、建设规模:本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7724m2,共6栋,均为6层及配电间。

(详见招标文件清单及图纸)。

4、质量要求:严格按规范和图纸施工,质量必须达到《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并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5、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6、保修要求:建设部2000年80号令

7、计划总投资:约2610万元。

8、招标范围: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二、参与投标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有一定的经济能力,并能提供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4、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5、本省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6、湖南省外投标企业应具备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单位在本次活动中的一切费用全部自理,招标单位概不负责。

三、有在建未竣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请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时自行核实。湖南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有无在建项目情况以公司工商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证明样本见招标文件附件二,开标时提交该证明原件)。

四、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招标取消投标报名环节,招标文件将在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站(www.lyztb.net)发布,下载栏目在“下载中心”,文件名为“浏阳市城东保障性住房11、12、17、18、19、20栋及配电间工程招标文件”,请各投标单位注意查询,符合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均可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向招标代理公司交纳400元招标文件费用,无论中标与否,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不予退还。

六、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伍拾贰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办法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6月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开标室(浏阳市商会大厦四楼)

3、开标时间:2014年6月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开标室(浏阳市商会大厦四楼)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工程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浏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及《长沙晚报》《浏阳日报》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浏阳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浏阳市人民路60号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731-8363263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浏阳市浏阳大道柏建大楼十八楼

联系人:李辉煌                      电话/传真:0731-83622699

 

 

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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