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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编码 | 210201201603032960 |
工程名称 | 衡逸家园小区配套小学项目场地污染土壤修复工程 |
建设单位 | 大连市甘井子区教育局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建设地点 | 甘井子区椒金山街道东方路南侧,金三角批发市场东侧 |
项目所在区域 | 大连市·大连市 |
拟中标单位 | | | | | | | 标段名称 | 标段建筑面积(㎡) | 拟中标单位 | 中标价 | 项目负责人 | 衡逸家园小区配套小学项目场地污染土壤修复工程 | |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大连北方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 30994173.0300 | 元 | 方颖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北方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凯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新兴水工工程公司 |
招标内容 | 场地污染土壤修复及基坑围护等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
公示开始时间 | 2016年09月07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16年09月09日 |
填报人 | 大连宏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填报日期 | 2016年09月06日 |
填报单位 | 大连宏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备注说明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3.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