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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仇桥镇中心小学迁址新建附属工程(BT)

点击:181次 日期:2014-04-28 00:00:00.0

淮安市仇桥镇中心小学迁址新建附属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32080320140425409
工程名称 淮安市仇桥镇中心小学迁址新建附属
公告开始时间 2014年4月28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4年5月5日
公告信息
 
   告(BT
招标项目编号: 淮财代[2014]19
1淮安市仇桥镇中心小学迁址新建附属工程根据淮安市淮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楚发改审字[2011]261批准,进行建设。拟采用BT(建设移交)方式实施项目,现决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淮安市仇桥镇中心小学的委托淮安市财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1)工程建设地点:淮安市仇桥镇中心小学校园内;                                        
(2)建设规模(结构类型):新建大门等建筑面积42㎡、铺设12cm厚水泥混凝土路面共9757                                                                                      
(3)合同估算价:125万元                                   
(4)招标范围:附属工程                                      
(5)计划开、竣工时间:20145月~20147月(工期:60日历天)
(6)质量等级要求:合格,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7)建设费用的支付:乙方完成技术文件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起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中标价的50%,验收合格12个月内付至最终审定价的80%,验收合格24个月内付至最终审定价的100%。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支付方式按保修期的相关规定执行(到期无息退还)。利息从工程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其中最终结算价格的30%承担一年利息,另外15%承担二年利息。超期甲方在原有利率基础上再向乙方支付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20%罚息。
 (8)信誉保证金:信誉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在开标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入甲方指定账户,账户:淮安市仇桥镇中心小学(账号:3208281301211000004661)开户行:江苏淮安农村商业银行仇桥支行(必须提供由招标人财务部门的收据原件备查,否则不予认可)。信誉保证金在开工前不计息,开工后按有关规定转为履约保证金(剩余部分退还),未中标人的信誉保证金在开标后7日内无条件无息退还。开标前投标人未提供信誉保证金收据原件的招标人不予接收其投标。
4、现场条件:
(1) 施工场地情况:具备开工条件
(2) 施工用水电:水电已通
(3) 场内外道路:畅通
5、本招标工程共分为个标段。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并提供有效的企业201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
(6) 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注册在职员工,且提供企业2013年7月 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8)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9)企业具备有江苏省或淮安市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淮安市以外的企业须经淮安市造价处注册);
(10)拟选派参加本工程的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员工,需提供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和企业2013年7 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11) 各投标单位必须在公告日后到单位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行贿犯罪查询证明》(证明时间必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之后,且需提供企业法人与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查询证明》),外地未开展行贿犯罪查询的,必须到淮安区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科办理。办理时应携带:(①单位书面申请和单位证明②个人书面申请及有效身份证件);
(1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有一定的融资能力,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程建设任务。投标人投入项目的自有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44万元,并须提供金融机构资金证明,其余资金应提供金融机构出具的中长期贷款承诺函(项目的自有资金是指融资人针对本项目投资的自有资金,这些资金只能用在该建设项目上)。
13投标人必须具备企业信用报告的等级为BBB及以上,各投标企业需提供由中介机构按照淮政发[2013]68号《区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区企业信用评价指导性标准和规范(招标投标领域适用2013年版)等标准规范的通知》及其附件要求出具经信用办备案的企业《信用报告》。开标现场必须提供《企业信用报告》原件。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14)本工程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15)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注:如企业有关证书在年检,需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8、评标办法:该项目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定标。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有效投标文件中,按照评标价由低至高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第一、二、三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9、(1)本项目投标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未在网上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招标文件等费用采用网银支付(本项费用售后不退)。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与网上投标,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李仕龙联系,电话:18662456928。注: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haztb.gov.cn:9000/haztbhy/login.aspx
(2)2013年1月1日起,投标人可在网上投标文件中和光盘备份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自行录入数据库并经公示的资格审查材料的链接,而无需再提供资格审查材料的原件。评标时,投标人在数据库中录入但未经公示的信息将不予认可。投标人也可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复印件的原件备查。未录入数据库的原件资料应当密封后(信用报告原件单独提交不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10、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招投标网及淮安区招投标网上发布。
11、其它说明:
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下载地址:
http://www.haztb.gov.cn:9000/haztbhy/login.aspx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4 5  20  9  / 分。
地点:淮安市淮安区招投标交易中心(淮安区镇淮楼西路157号)二楼开标三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本公告发布时间:2014428日至201455日。
(5)投标保证金的换据和退还需本单位的经淮安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备案的专职交易员办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招投标网及淮安区招投标网上发布
 
12、建设单位:陈继忠 
 联系电话:0517-85350258 
区交易中心电话:0517-85189609
 招标代理人地址:淮安市淮安区西长街238
联系人: 甘士琴                    : 0517-85983788
  :www.hacj.com.cn             真:0517-5980788
项目经办人证号:苏招H0088号(签字)  
 
招标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 (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0一四 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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