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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市交通设施项目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点击:65次 日期:2011-06-10 16:44:29.0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的委托,对其交通设施项目及其相关服务以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SDSITC-1112205
2、项目名称:交通设施
3、项目内容:
第一包:交通信号灯;第二包:交通标志牌;第三包:道路护栏;第四包:交通标线(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4、对投标人的要求:
第一包: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2)生产的灯具具有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开标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二级资质。
4)注册地在青岛市以外的企业须提供入青信用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在青岛市辖区内设有经工商注册的分公司。
5)具有灯杆、灯具的自主生产能力 (投标人不得外协或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第二包: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广告公司或装饰公司,能在国内合法生产和销售相应产品(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2)工商营业执照有生产标志杆、标志牌的制作安装营业范围;在青岛辖区外注册的企业须在青岛设有经工商部门注册的分公司。
3)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一级资质。
4)具有优秀的技术力量,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第三包: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含护栏制作的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含1000万),必须是在税务部门已办理税务登记证,并依法纳税的;
2)通过ISO9001国家质量认证体系;
3)成品护栏必须通过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检测。
第四包:
1)在青岛市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含200万元);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施划交通标线等项目。
2)具有从事交通设施项目的资质证书,所投产品具有国家交通安全设施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评定的《产品检测报告》;
3)在青岛地区有固定的售后维护服务机构,能够及时有效的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
4)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的行为。
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从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或查阅招标文件。
5、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施工资质副本、管理体系认证(第三包)。
6、招标文件售价:标书费每套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如欲邮购另加邮费人民币50元,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7、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以下均为北京时间):自2011年6月11日起至2011年6月19日(逾期不售),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在招标公司发售(节假日除外)。
8、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1年7月1日下午14:30-15:00。
9、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1年7月1日下午15:00。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0、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即墨市蓝鳌路786号市民大厅四楼开标室。
11、需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在2011年6月20日12:00前按以下联系方式与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公司联系)。
青岛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qingdao.gov.cn/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3楼306室
邮政编码:266033
    话:0532-85786283
联 系 人:左景元       李朝气
    真:85780827 E-mail:kingzuoyou@163.com
开 户 行:中国银行青岛四方支行 
    户: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号:408573655608091001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201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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