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一路工程(淮江路-外环路)建设工程项目施工(BT)的招标公告 |
点击:88次 日期:2014-04-17 00:00:00.0 |
东西一路工程(淮江路-外环路)建设工程项目施工(BT)的招标公告 | |||
工程编号 | 32080320140417397 | ||
工程名称 | 东西一路工程(淮江路-外环路)建设工程项目施工(BT)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4年4月17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4年4月21日 |
公告信息 |
东西一路工程(淮江路-外环路)建设工程项目施工(BT)的招标公告
1、江苏省国信集团淮安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江苏国信淮安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的东西一路工程(淮江路-外环路)建设工程项目已经淮安市淮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现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 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淮安市淮安区建淮乡;
(2)工程规模:全长约2500米,以楚州大道为界分为两段:淮江路向东至楚州大道路段长约1000米,规划道路红线宽度32米;楚州大道向东至南北一路路段长约1500米,规划道路红线宽45米,两侧绿化带各宽15米。
(3)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6月;
(4)计划工期:工期约 200 日;
(5)质量要求:要求符合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合同估算价:6500万元
(7)信誉保证金:
投标人需在预审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江苏省国信集团淮安工业园管理委员会账户2000万元信誉保证金,账户:淮安市淮安区财政局,账号:501458207106 ,开户行:中国银行淮安楚州支行营业部。资格预审时,未提供信誉保证金缴费凭证(招标人财务部门收据原件)的投标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收。资格预审不合格或未中标的投标人其信誉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10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信誉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前转为履约保证金。
(8)建设费用的支付:
第一次付款:道路通过竣工验收后的一个月内,付至工程款(按合同价款)的40%;
第二次付款:第一次付款后的第12个月内,付至工程竣工结算审计价的70%;
第三次付款:第一次付款后的第24个月内,付至工程竣工结算审计价的97%,剩余3%的为质量保证金,视工程质保情况付款。
4、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中包含的所有内容;中标人按照BT投资模式建设,对本次招标项目进行投融资、建设施工和管理、通过竣工验收并在政府有关主管部门通过备案,将符合设计各项要求的完好工程移交以及其他的相关工作。
5、本招标工程共分为 壹 个标段。
6、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7、现场条件:
(1) 施工场地情况:具备开工条件
(2) 施工用水电:水电已通
(3) 场内外道路:畅通
8、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 壹个 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9、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年检有效;(提供企业的法人营业执照,年检有效);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并提供有效的企业201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并提供2012年度审计报告);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4)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5)拟选派建造师必须为本单位注册在职员工。建造师的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壹级,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并在有效期内)(项目经理本人须到场并提供建造师的注册证书、安全生产B证以及企业2013年7月 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6)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中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9)市场准入:企业具备有江苏省或淮安市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淮安市以外的企业须经淮安市造价处注册(需提供企业的《淮安市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
(10)拟选派参加本工程报名、资格预审及投标时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企业2013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
(11)资格预审时要求注册建造师需持本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到达资格预审现场,还需提供注册建造师劳动合同和企业2013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
(12)行贿犯罪查询证明:各投标单位必须到单位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法人及拟选派建造师《行贿犯罪查询证明》,外地未开展行贿犯罪查询的,必须到淮安区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科办理。办理时应携带:(①单位书面申请和单位证明②个人书面申请及有效身份证件)。《行贿犯罪查询证明》出具时间为本公告发出后,应符合淮检会[2011]3号文要求;
(13)经营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融资建设能力,融资建设人投入项目的自有资金不低于项目投资的 35%(2275万元),并能够提供金融机构资金证明,其余资金应提供金融机构出具的中长期贷款承诺函(4225万元);(提供金融机构资金证明;贷款承诺函)
(14)本工程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15)其它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注:如企业有关证书在年检,需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10、评标办法:该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定标。
(1)投标报价77分。
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的最低投标价。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况都将不改变评标基准价的结果。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为满分77分,其他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1分(不足1%部分 ,按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2)施工组织设计20分(各项无重大偏差的得分不得低于该项分值的70%)。
①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2分)
②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2分)
③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2分)
④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2分)
⑤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包含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2分)
⑥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2分)
⑦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2分)
⑧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2分)
⑨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2分)
⑩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2分)
(3)企业信用3分:
①信用优良:AAA得3分;AA得2.5分
②信用良好:A得2分;BBB得1.5分
③信用一般:BB得1.2分;B得1分
④信用偏低:CCC得0.8分;CC得0.5分
⑤信用很差:C或未出具报告或报告不符合要求得0分
注:需提供投标企业《信用报告》是由中介机构按照淮政发[2013]68号《区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区企业信用评价指导性标准和规范(招标投标领域适用 2013年版)等标准规范的通知》及其附件要求所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信用报告》需经淮安区信用办备案,开标现场必须提供《企业信用报告》原件,否则不予加分。
11、本项目投标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未在网上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与网上投标,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季望之联系,电话:13338906668。
12、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招投标网及淮安区招投标网上发布。
13、其它说明:
(1) 资格预审文件费用为100元,本项费用售后不退。(资格预审文件费用,在资格预审时现场缴纳)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送截止时间:2014年4月28日14时30分。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送地址:淮安市淮安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一室(淮安区镇淮楼西路157号)。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投标保证金的换据和退还需本单位的经淮安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备案的专职交易员办理。
注:投标人资格审查时需要提供原件资料的应当密封后,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送截止时间前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14、确定潜在投标人的办法:本工程入围办法采用合格制,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采用全入围方式,邀请参加工程投标。
15、本公告发布时间:2014年4月17日8时00分至2014年4月21日17时30分。
16、建设单位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 0517-85880621
招标代理人地址: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国贸大厦1614室
联系人: 刘工
电 话 : 025-85569055
传 真 : 025-85569036
招标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 (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项目经办人证号:苏招H1587号(签字) 二0一四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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