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庭大道西段(桃花源路-丹溪路)新建工程施工监理 |
点击:55次 日期:2014-05-12 00:00:00.0 |
(招标编号:HNZKG-ZB-2014000141)
1、招标条件:
洞庭大道西段(桃花源路-丹溪路)新建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常发改投[2012]91号文核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德市西城新区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融资,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洞庭大道西段(桃花源路-丹溪路)新建工程施工监理;
2.2 建设地点:常德市江北城区,东起桃花源路,西至丹溪路;
2.3 工程概况:道路全长2365米,宽60米,其中机动车道宽22米,两侧机非隔离带各宽3米,两侧非机动车道各宽7米,两侧人行道各宽2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交通设计年限为15年,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设计荷载为标准轴载BZZ-100KN;
2.4 建设规模:道路全长2365米,宽60米,城市主干道;
2.5 工期要求:36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应达到现行的国家施工质量检验评定与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工程;
2.7 监理服务期:25个月(其中施工准备阶段1个月,施工阶段12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8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监理,包括①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三个阶段的监理服务工作;②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和施工安全的监理;
2.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还应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
3.2 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含甲级)以上资质;
3.3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国家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3.4 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省外企业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3.5 拟任专业监理员应持有湖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省外企业拟任专业监理员应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
3.6 省外企业拟任本项目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其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无在建工程证明;
3.7 投标人应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3】283号文、湘建建[2010]109号、湘建建函【2010】373号文规定配备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
3.8 注册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一致;
3.9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本项目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4年5月12日至2014年5月16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400元整,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常德市政务中心五楼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开标时间为2014年6月3日9时30分,地点为常德市政务中心五楼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5.4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3号文中的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6-7717677。
9、其他未尽事宜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10、本项目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常德市西城新区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常德市武陵区人民路4253号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0736-761666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德市洞庭大道中段59号
联 系 人:胡和初 孔繁兴
电 话:0736-7722526
传 真:0736-7722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