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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城头山南门广场景观桥工程

点击:65次 日期:2014-05-12 00:00: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澧县城头山南门广场景观桥工程已由澧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澧发改招[2014]15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与县财政自筹。招标人为澧县城头山古文化遗址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澧县城头山南门广场景观桥工程

2.2  建设地点:澧县城头山遗址

2.3  建设规模:桥面宽8米,主副拱采用钢筋混凝土实心板,板宽7.2米。两侧块片石镶面,板厚0.6米。桥面两侧钢筋砼仿木护栏,并配套相关设施

2.4  工期要求:150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等国家相关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土建工程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户名称: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澧县澧浦路分理处

银行账号:4300  1570  3680  5250  0131

(1)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澧县城头山南门广场景观桥工程”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澧县城头山南门广场景观桥工程”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请将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天17:00时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并于开标前在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须知
6.1 请从2014年5月12日到2014年5月16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2 报名须知:投标人必须由法人代表或拟任该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携带(1)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明)及个人身份证原件;(2)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3)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报名前6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4)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报名前6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5)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上岗证及报名前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6)澧县人民检察院(或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7)省外建筑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以上资料验原件,另须留存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套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交招标代理机构)。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6月4日09:30分,地点为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澧县政务中心6栋2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澧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澧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6-3224277。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澧县城头山古文化遗址管理处

联 系 人:杨军

地    址:澧县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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