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污水处理厂工程厂区土建及安装招标公告 |
点击:57次 日期:2014-05-09 00:00:00.0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雨花污水处理厂工程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14]3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长沙水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厂区土建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雨花污水处理厂工程厂区土建及安装
2.2 建设地点:长沙市雨花经济开发区振华路以北、比亚迪支路以南、武广高铁以东、沪昆高铁以西雨花污水处理厂厂区内。
2.3 建设规模:雨花污水处理厂近期处理规模为6万m3/d。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各标段工程内容如下:
标段一:厂区土建施工工程;包括厂区道路、雨、污排水、高边坡支护、污水处理钢筋砼水池和配套建筑物的结构、建筑、装饰及配套的水电安装等(含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A2/O生物池、配水渠及污泥泵站、二沉池(2个)、配水井、高密度沉淀池、滤池、紫外线消毒及计量渠、加药间鼓风机房配电间、污泥脱水间、污泥均质池、除臭装置、综合楼、传达室、门卫室)。本标段工程投资额约1.2亿元。
标段二:厂区机电安装工程;包括厂区内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A2/O生物池、配水渠及污泥泵站、二沉池(2个)、配水井、高密度沉淀池、滤池、紫外线消毒及计量渠、加药间鼓风机房配电间、污泥脱水间、污泥均质池的工艺管道及设备的安装和配套电气安装等内容。本标段工程投资额约1.5亿元,其中安装费约3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施工图包括的范围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工 期:各标段工期均为 390 天(日历日)
2.6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验收合格;
2.7保修承诺: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段一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标段二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标段一投标人近三年内(以集中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以竣工验收单建设方注明时间计算)至少承担过一个污水处理厂厂区内土建总包业绩或污水处理厂总包工程业绩。(提供:合同、竣工验收单及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
标段二投标人近三年内(以集中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以竣工验收单注明时间为准)必须至少承担过一个污水处理厂设备安装总包工程业绩或污水处理厂土建及安装总包工程业绩(提供合同、竣工验收单和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
3.3 拟任该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严格执行,且标段一至少应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2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标段二至少应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1人。 关键岗位人员均无在建工程。
3.4标段一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标段二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机电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5标段一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相关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高级职称;标段二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安装类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6各标段授权代理人及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2014年1月-2014年3月的社保证明,且同时提供社保查询网站名称及网址(如设有查询密码的,还应提供网上查询密码),查询结果中必须体现投标单位名称,如未能体现单位名称的,还应补充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单位及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7各标段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岗位资格证书及无在建证明必须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须提供查询网站名称、网址、密码等能查询的必要条件;其中,省内投标人的无在建证明由行政监管部门统一登录网站查询)。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3.10长沙市行政区域外的企业提供经在长沙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