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乡县2013年新增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 |
点击:80次 日期:2014-05-09 00:00:00.0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乡县2013年新增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已由 安乡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安发改【2014】6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财政配套 。招标人为 安乡县耕地质量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安乡县2013年新增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安乡县安德乡、安裕乡
2.3 规 模: 该项目建设高产稳产田10000亩,新建排水渠1300米、田间道3900米;改造灌水渠5360米、排水渠5560米、田间道6800米;新建闸门54座,改造电灌站4座,新建机耕桥10座,新建涵闸6处。总投资392.73万元。
2.4 工期要求: 150天
2.5 质量要求: 合格
2.6 保修要求: 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保修
2.7 招标范围:具体以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8 标段划分: 一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近2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24个月内)至少有两个已竣工的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类似工程指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或国土整理工程,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建设单位出具的竣工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 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⑴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Ⅰ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陆万元整,由投标人工商注册所在地银行基本结算账户以转账的形式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2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安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帐户
开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安乡支行
帐号:43001550068052503267
联系 人:聂其红
联系电话:0736-4302017
5.3注:
⑴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保证金收据上注明“安乡县2013年新增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以此注明分辨投标人参与具体项目招投标工作。如果没注明是“安乡县2013年新增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⑵请将投标保证金于2014年6月3日16:00时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帐户管理,以托管帐户到帐为准。投标人代表开标前须带银行进帐单原件至安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室财务处确认保证金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到账并换取保证金收据。
⑶开标时须带投标单位基本帐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和保证金收据原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获取时间:2014年 5月 9 日~2014 年 5 月 15 日 17: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予办理。
6.2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法人代表和委托代理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社保登记证或社保证明、2个类似业绩证明文件(以上资料除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其余均验原件存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每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装订成册后交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初审通过后发放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办理。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安乡县凯乐大酒店508室。
6.3招标文件每套400元,图纸及清单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4日上午9:30时,地点为安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乡县凯乐大酒店7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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