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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局高温水管道补偿器改造工程所需补偿器采购项目第三包招标公告

点击:79次 日期:2011-05-25 17:10:18.0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局高温水管道补偿器改造工程所需补偿器采购项目第三包招标公告
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就其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局高温水管道补偿器改造工程所需补偿器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QX1119012
二、招标内容:第三包:套筒补偿器;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通用条款:
供应商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规定,开标时须提供:
(1)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人身份证;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提供的其它资质证书;
(5)公司简介(含机构设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售后服务人员名单等)和公司生产经营的主要产品及服务项目目录
(投标时须提供以上资质原件或加盖与资质证件单位名称一致公章的复印件)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直接生产制造单位,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
2. 供应商具有省、部级国家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上的被检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名称相符。
3.具有省、部级颁发的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或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安全注册证书。
4. 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具有同类项目业绩。供货商应提交至少3个使用相同类型膨胀节的用户证明材料,并连续运行3年以上的记录,以证明供货商的经验。(原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自2011年5月26日起至2011年6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在青岛市市北区上清路12号北B1号楼2层(中联U谷2.5产业园内)。(节假日除外)。
 人民币200元整,标书售后概不退回(如需邮购另加邮费人民币50元,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
  2011年6月159:30前,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六、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南路666号(卓亭广场)3号楼C 座2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七、如需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询问,请在2011年6 月7日 10:00 点前按以下联系方式与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书面形式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青岛政府采购网:http://www.sunp.gov.cn
 招标公司地址:青岛市市北区上清路12号北B1号楼2层。(中联U谷2.5产业园内)                        
 联系电话:(0532)83080818
 手机电话:89880307
     真:(0532)83080820-转分机(605)
 E-mail:qxzbqd@sina.com
 联 系 人: 邓永凤
 邮政编码: 266001
 开 户 名: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青岛分行
 银行帐号:5329 0430 3510 288
                                             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1年5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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