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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水南线管网工程(首站设备)换热器、滤水器、凝结水回收装置、加药装置招标项目变更及延期公告

点击:59次 日期:2011-05-24 11:52:37.0

 

高温水南线管网工程(首站设备)换热器、滤水器、凝结水回收装置、加药装置招标项目变更及延期公告
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组织的高温水南线管网工程(首站设备)换热器、滤水器、凝结水回收装置、加药装置招标项目(项目编号为SDITC-QD011-016TN)于2011513日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了公开招标政府采购公告。经招标人同意,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变更及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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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招标文件的资质要求变更:
 
原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的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2000万元人民币(含2000万)或等值外币以上的换热器生产厂家;(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书并保证有效;(开标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生产管壳式换热器的能力,60MW以上管型立式换热器业绩超过3台,且具有A2级及以上设计、制造许可;(开标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滤水器、凝结水回收装置、加药装置等外购产品生产厂家(代理商无效)针对本次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原件;(开标时提供授权书原件) 
现更改为: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2000万元人民币(含2000万)或等值外币以上的换热器生产厂家;(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书并保证有效;(开标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生产管壳式换热器的能力,60MW以上管型立式换热器业绩超过3台,且具有A2级及以上制造许可;(开标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滤水器、凝结水回收装置、加药装置等外购产品生产厂家(代理商无效)针对本次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原件;(开标时提供授权书原件)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延期说明:
 
原招标文件规定: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115231600
地点: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
 现延期更改为: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1162 1600
地点: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地址:青岛市宁夏路288号市南软件园6号楼12
3、项目联系人:张文强
4、联系电话:0532-86102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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