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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县朝阳路污水管线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点击:40次 日期:2016-08-09 12:52:06.0
洋县朝阳路污水管线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洋县朝阳路污水管线工程由省发改委以陕发改规划[2010]1744号《关于陕西洋县污水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立项建设,建设资金为专项补助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洋县污水处理厂,招标代理机构为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纳入本次施工招标范围的项目是洋县朝阳路段污水管线工程,主要建设内容:DN800承插混凝土顶管775米,DN300高密度聚乙烯HDPE中空缠绕排水管113米,Φ1250检查井17个,Φ1000沉泥井10个。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质量等级。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申请人须由拟参与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元,售后不退。
5.2施工资格预审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须携带企业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加盖单位行政印章的复印件),有效期内的行贿档案查询告知函,企业经营异常及严重违法查询备案表、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注册证书、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信用手册(外地企业须提供无在建工程证明)等原件供查验,并提交以上证件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行政印章)。    
5.3凡未在《陕西省建筑市场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登记的施工单位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
5.4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间:自2016年8月9日至2016年8月15日止,每工作日8:00-12:00、14:00-18:00受理;地点:汉中市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一楼(电视塔西北角);联系人:翟文丽;联系电话:0916-2680852。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23日9时,地点为汉中市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各界导报》、《汉中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人:洋县污水处理厂
招标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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