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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政务业务连续性保障系统建设所需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点击:88次 日期:2011-05-20 15:10:45.0

开发区政务业务连续性保障系统建设所需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青岛市招标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委托,对其开发区政务业务连续性保障系统建设所需设备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656-1141CHD10182

二、采购项目名称:开发区政务业务连续性保障系统建设所需设备项目

三、采购项目内容:服务器及硬件配套设备、储存硬件设备、储存系统运行所需软件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人须为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的独立法人单位,工商注册资金人民币550万元(包括550万元)以上,具有本次采购内容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内容及所要求的服务。

2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三级及以上

3)投标人须提供主要设备(核心存储、服务器、刀片中心、刀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原件以及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原厂服务承诺函原件。

4)投标人须在青岛地区具有售后服务机构,能提供本地化服务。

注:1.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单独袋装密封。  

2.投标文件按照所投包号分别制作,单独密封(一正七副)。投标文件、唱价信封按照所投包号分别制作,一式两份,单独密封。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地点:2011521日至201169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1:3014:0017:00在招标代理机构发售。

六、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如欲邮购需另加邮费50元人民币,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七、开标当日递交报价文件,报价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1610日上午9:30,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八、递交报价文件和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南路666号(卓亭广场)3号楼C座二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九、凡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询问,请于201152816:00前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供应商若有疑问请以书面加盖公章原件形式及电子稿发送邮箱形式提交代理机构)。

十、请各供应商按以下联系方式办理相关事宜:

代理机构名称:青岛市招标中心

开户行:华夏银行山东路支行

账 号:8191-8196

代理机构地址:青岛市山东路29号银河大厦12楼政府采购部

电话:013678890015     0532-85016233

传真:0532-85016301

邮箱:guqitian@163.com     lxh660128@163.com

联系人:顾启田   刘晓红  徐倩               

 

青岛市招标中心

                                                       2011年5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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