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石峰区先锋安置小区三期建设项目设计 |
点击:66次 日期:2014-05-08 00:00:00.0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株洲市石峰区先锋安置小区三期建设项目已由株发改发[2014]62号批准项目新建,项目业主为株洲清水塘循环经济工业区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招标代理人为株洲市求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株洲市石峰区先锋安置小区三期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株洲市石峰区
2.3 建设规模:该项目净用地面积5464.97平方米,主要建设3栋21F高层住宅楼、地下设备房及区内道路、绿化、停车场等附属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28405.64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27805.74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599.90平方米(屋顶楼电梯间164.28平方米,地下设备用房435.62平方米)。项目总投资额777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6088万元。
2.4 设计服务周期:2014年6月至2016年5月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全部设计工作及后续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甲级以上资质;
3.3 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4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具备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为项目设计负责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并携带下述资料前来现场报名: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设计资质证书副本;③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的注册建筑师证书(注册证上未注明单位或所注明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时,应同时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近半年来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
上述所需资料均为公告期内的有效原件,并提供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叁份复印件。
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建市[2008]63号)规定的百分制综合评估法。
6、入围方式
所有报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即为入围投标人。
7、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北京时间):2014年5月8日、9日、12日、13日、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招标文件另行择期发售,具体由招标代理公司通知所有合格投标人。
报名地点: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七楼交易大厅(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
8、设计补偿费用:
对于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9、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网站)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招投标监督机构为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电话:0731-2868138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株洲清水塘循环经济工业区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0731-22593057
招标代理机构:株洲市求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女士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保利大厦B座2508
电话/传真:0731-2868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