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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路(捞刀河桥~浏阳河桥段)提质改造项目设计

点击:69次 日期:2014-05-07 00:00:00.0
 芙蓉路(捞刀河桥~浏阳河桥段)提质改造项目设计,已由开发改发【2014】2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市开福区工务局,现对本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综合说明:

1.项目名称:芙蓉路(捞刀河桥~浏阳河桥段)提质改造项目设计

2.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开福区,主要建设内容为人行道板、侧石、路沿石和灯柱等改造,道路全长3.6Km,工程投资估算约 7000万元。

3.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提交合格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以及施工技术服务与缺陷期技术服务。

4.设计总周期:40日历天

5.资金来源:自筹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二、资格合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4.投标申请人拟任本次投标的有关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的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4年5月7日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或查阅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银行转帐、电汇、汇票,从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提交到如下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开户名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3.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请注明项目名称),开标时将查验银行到账单,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4.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在2014年5月11日17:00时前以不署名的方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同一答疑专区发布,敬请留意。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5月27日上午9:00时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七、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补偿,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开福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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