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上饶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上饶市康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上饶市公安局的委托,就其所需业务技术用房办公家具采购项目实行电子化公开招标。经采购人确认,现对招标文件进行如下变更:
原招标文件: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货到现场支付合同总价的40%,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5%,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7个工作日无息退还。
现更正为: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货到现场后甲方将对中标方所提供的办公家具采取任意抽取、破坏性检测,如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等级及要求,甲方将终止合同退回中标方所有办公家具,中标方退回甲方之前支付的30%预付款同时没收中标方的履约保证金并要求赔偿拖延时间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相应的其他法律责任;如检测合格,甲方在收到检测结果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5%,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7个工作日无息退还。
此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采购单位:上饶市公安局 联系人: 金先生
电话:0793-8322818 地址:上饶市金龙岗
联 系 人:甘丽芳 (代理机构)
电 话:0793-8271898 E-mail:khzfcgdl@163.com
地址:上饶市五三大道嘉源广场1704
上饶市康宏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