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县南洞乡公租房及配套设施监理工程 |
点击:96次 日期:2014-05-06 00:00:00.0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汝城县南洞乡公租房及配套设施监理工程已由 汝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汝发改招核[2014]4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汝城县房产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郴州华建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汝城县南洞乡公租房及配套设施监理工程
2.2 建设地点:汝城县南洞乡
2.3 规 模:对2.2万平方米公租房建设工程进行监理
2.4 工程概算:约3700万元
2.5 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监理内容:对汝城县南洞乡公租房及配套设施工程监理,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准备期、工程施工阶段、竣工结算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并协助业主工程结算审计。监理服务期:从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到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缺陷责任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综合资质或者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本企业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0]109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配备现场监理人员;
3.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报名方式、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拟投标单位报名时,由其企业法人代表或本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持以下原件(湖南省外企业应由企业法人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到场报名):①有效单位介绍信,②法人代表证明材料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其身份证,③营业执照副本,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⑤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再到郴州华建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报名。
4.2 郴州市以外的企业报名时,须办理入郴备案手续,然后按上述要求报名;湖南省以外企业报名时须办理入湘、入郴备案手续,再按以上要求持所有证件报名。
4.3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同时进行:报名时间:2014年5月6日至2014年5月12日 ,上午8 时 30 分至12 时 00 分,下午15 时 00 分至17时 30分(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地点:郴州华建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郴州市沿江南路龙船头38号)。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1项规定。
6 评标办法
6.1采用湘建建〔2013〕283号文中的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北京时间),地点为汝城县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委托代理人为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湖南省外投标人其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同时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汝城县招标投标指导协调领导小组、汝城县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0735-8268373、8222413)。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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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汝城县房产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汝城县卢阳镇新南路
联 系 人:黄雄文
电 话:13975557932
代理机构:郴州华建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沿江南路龙船头38号
联 系 人: 朱灵巧/郭智勇
电话/传真: 0735-7613186/2257057
监管单位:汝城县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站
联 系 人:贾红建
电 话:13973518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