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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县江南硫铁矿含重金属废水处理和废渣安全综合处置工程(EPC)项目

点击:94次 日期:2014-05-06 00:00:00.0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安化县江南硫铁矿含重金属废水处理和废渣安全综合处置工程已由安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安发改招核【2014】15号文件核准,项目招标人为安化县江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安化县江南硫铁矿含重金属废水处理和废渣安全综合处置工程 2.2 建设地点:安化县江南镇 2.3 工程内容及规模:对历史遗留集中的5000立方米废石进行规范化处理和污染场地进行植被修复;建立时处理废水120立方米的废水处理站;新建2500立方米的废渣安全填埋场1座;总投资约935万元(具体规模、工程造价以最终竣工图纸及审计部门的工程决算为准)。 2.4 工期要求:从图纸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和调试,至工程全部完工共计5个月。 2.5 资金来源:中央专项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 2.6 招标范围:按照合同约定对本工程项目进行勘测、设计、采购、施工、治理、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承包及其他相关服务。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污染治理全面负责。为保证项目实施方案的准确和完善,投标人须在报名时到项目现场进行现场踏勘并取得相应的监测数据。 2.7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8 资格审查办法:开标后资格审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企业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且企业注册资金在 300万元(含300万元)以上。 3.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建造师二级或以上资格且具备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环境工程类或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以上人员均无在建项目。 3.4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应满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要求,并无在建工程。 3.5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6湖南省外企业必须在本省有注册3年以上的分支机构及固定的办公场所(以工商行政部门办理的营业执照为准),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5 月 6日至 5 月 12 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安化项目部(益阳市安化县东坪镇沿河巷38号)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4.2报名时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副本,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5.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6.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本人身份证,7.项目安全员证书、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身份证,8.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质量员的岗位证及身份证,9.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10. 提交投标人所在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咨询回执。湖南省外的企业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必须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和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本省注册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省级建设行政管理出具的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证明到现场报名。 4.3报名时提供上述资料原件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投标人一律不予接受,逾期不予办理。 4.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安化政务网上同时发布。 6.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安化县江南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安化县江南镇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973696187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安化县东坪镇沿河巷38号联 系 人:戴女士 电 话:15973737738 / 0737-7888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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