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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青岛分行胶州支行设备采购政府采购公告

点击:83次 日期:2011-05-09 15:23:19.0

青岛市昊金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的委托,对其兴业银行青岛分行胶州支行设备采购,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相关事宜如下:

项目名称:兴业银行青岛分行胶州支行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QDHJH2011-004

交货期(天):第一包30天、第二包40天、第三包30天、第四包40天、第五包40

资金来源:自筹

投标保证金(元):每包5000

采购单位: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联系人(联系电话):丁0532-80893756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市昊金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胶州市北京路548

邮政编码:266308            E-mail: haojinhai888@126.com

    话:0532-82205307     传真:0532-82205308

联 系 人:惠铭艳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胶州市支行云溪分理处

    户:青岛市昊金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号:140601040001527

采购内容情况:

第一包:安全防范系统、第二包: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第三包:家具采购、第四包:LED显示屏、第五包:消防系统(详见第三部分技术说明)。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包:

1、本工程要求具有山东省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一级资质的企业。

2、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国家注册建造师及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相关证件开标时须提供原件。

第二包:

生产企业投标的须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应在人民币 3000 万元及以上(或等值外币)的空调设备生产企业;

2)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且其明细中包含空调。

代理企业投标的须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应在人民币 50 万元及以上(或等值外币)的空调设备代理企业;

2)代理商投标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开标时提供授权书原件)。

3)所代理设备的生产企业须满足本项目对设备生产企业的要求(代理商可提供生产商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商公章)。

4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质量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及节能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代理商可提供生产商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商公章);

第三包:

生产企业投标的须具备:

1)生产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

2)有较强供货能力的专业生产厂家;

3)投标人应具有生产贴皮家具、贴皮工艺拼花、家具高档油漆、喷漆等生产的能力。

4)曾为大型企业、银行提供过同类规模的产品。

5)投标人应具有质量体系认证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开标时须提供原件);

6)能提供近3年来供应办公家具金额100万(含100万)以上1份合同原件。

代理企业投标的须具备:

1)代理商需具有原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且注册资金300万(含300万)以上;所代理产品的生产厂家需同样满足以上“生产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要求;

2)有较强供货能力的专业代理商;

3)投标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具有生产贴皮家具、贴皮工艺拼花、家具高档油漆、喷漆等生产的能力;

4)曾为大型企业、银行提供过同类规模的产品;

5)所代理的生产厂家具有质量体系认证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6)能提供近3年来供应办公家具金额100万(含100万)以上1份合同原件;

7)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开标时提供授权书原件)。

第四包: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并且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500万元)的LED电子显示屏的生产厂家或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的代理商;

2) 具有完成本LED电子显示屏的供货及安装的能力,且上三年度完成过1项同类项目;且金额30万(含30万)以上1份合同原件;

3)若为代理商投标,必须提供产品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开标时提供授权书原件)。

第五包:

1)同时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 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的企业;

2)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相关证件开标时须提供原件。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15102011518,每天8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售。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附楼二楼)

联系人:王刚  电话:0532-82205638   传真:0532-82206571

电子邮箱:wang01071121@163.com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200元,如欲邮购需另加邮费50元。汇至指定账户902070440016200392225,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等不承担任何责任。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所需材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注: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1530下午140014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1530日下午1430

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

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附楼二楼第1开标室)

其它说明:

1.本项目勘察现场时间为20115241430分,集合地点青岛市昊金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胶州市北京路548号) ,逾期不候。

2.凡对本次招标有疑问,须于201152512时前与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技术方面疑问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或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

3.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须于201152616时前向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或电汇到账至以下账户

账户: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账号:9020 7044 0201 0001 8366 

开户行:胶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阜安信用社新城分社

逾期未按要求交纳者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青岛市昊金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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