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公安局防弹头盔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
点击:317次 日期:2011-05-03 16:31:52.0 |
青岛市公安局防弹头盔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青岛博信招标有限公司受青岛市公安局的委托,对其所需的防弹头盔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在国内进行采购,现邀请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有能力提供标的所涉及产品与服务的法人参与报价。
1.项目名称:青岛市公安局防弹头盔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BX11030
3.采购内容:警用复合防弹头盔 336顶。
4.采购文件售价: 2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邮购需另加邮费50元人民币)
5.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11年5月4日至5月12日9:00-16:00(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香港中路19号)
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投标供应商请务必于购买采购文件前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登陆http://zfcg.qingdao.gov.cn网站点击供应商注册后按提示要求进行登记。否则,不予出售采购文件。凡对本次采购文件提出询问,请于2011年5月12日下午16:00前与本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用信函或传真及电子邮件的形式提出)。
6.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良好经营状况和足够的资金实力、较好业绩,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开标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投标人须为公安部警用防弹头盔生产企业名录中的企业;
3)、投标人所投产品需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证明材料,且检测报告中必须至少含有外观、质量、规格尺寸、下颚带装置强度、侧向刚性、防弹性能、阻燃性能等要求的检测项目;
4)、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行为。
7、产品测试: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后,于2011年5月13日下午14:00在青岛市警官培训中心(青岛市同安路18号)组织各投标人针对所投标产品进行测试,测试所需防弹头盔运送至测试现场的一切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所投产品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及采购方技术要求,方可继续参与本项目开标过程。所有产品全部封样,做为验收的标准。
8.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5月16日下午 14:00(北京时间)
9.报价文件递交地点: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开标室(香港中路19号)
10.谈判时间:2010年5月16日下午 14:00时(北京时间)
11.谈判地点: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4号开标室(香港中路19号)
招标公司地址:青岛市金坛路32号康嘉景园2号楼1402室
联系人:张九国
联系电话:0532-88987382 传真:0532-88987382
E-mail:boxinzb@163.com
开户银行: 华夏银行青岛山东路支行
帐户: 青岛博信招标有限公司
帐号:4671320001810200016535
2011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