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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市人民法院审判庭室外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点击:89次 日期:2014-05-05 00:00:00.0

 

河津市人民法院审判庭室外附属工程招标再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津市人民法院审判庭项目已由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运发改投发[2008]6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津市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债、地方财政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室外附属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津市人民法院审判庭室外附属工程
2.2
建设地点:位于河津市新耿南街以东,永兴路以北。
2.3
建设规模:地面总面积:4617.2平方米全部铺装青石,地面周边为花岗岩路沿石,总长346.6平方米;绿化面积:546.4平方米;门房三间,面积33.18平方米;两层附属业务用房,面积256平方米;国旗台一座,汉白玉材质,旗杆为不锈钢;狮子一对,高三米,材质为青石;室外消防管道、消防水池(大小9.6米×6.3米);文化石;铁艺栏杆围墙;室外台阶改造;电动伸缩门、铁艺大门等。    
2.4
项目投资:约270万元。
2.5
计划工期:70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往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 5   6 日至2014 5   12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进行报名,报名同时领取招标文件。
4.2
报名地点:
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城市红旗东街251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59-2222970
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津分部(亚飞百货大楼对面环卫处五楼)
联系人:薛先生      联系电话:18635987612
4.3
报名须携带的资料:
1)法人委托书(只可以委托拟派往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2)营业执照(副本);(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5)工程规费计取标准;(6)开户许可证;(7)税务登记证;(8)组织机构代码证;(9)拟派往本工程的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证件的所有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返还)。
4.4
报名结束后,投标人需到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办理无行贿受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于开标前递交。
4.5
报名时领取《投标人廉洁和规范行为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于开标前递交。
4.6
领取招标文件时,由本项目所报建造师持本人身份证领取。
5.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开户单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行:运城市农村商业银行振兴支行
    号:652161010300000024170
    号:402181000220
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伍万肆仟  元整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码(    14088201140024-03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山西招投标网、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运城市建设工程信息网、河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7.
  :河津市人民法院
  人:李先生
   话:13068014488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太原市长风大街113号千禧大厦16
  人:赵先生   李女士
    话:0351-4605078   1346722436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津市人民法院审判庭项目已由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运发改投发[2008]6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津市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债、地方财政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室外附属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津市人民法院审判庭室外附属工程
2.2
建设地点:位于河津市新耿南街以东,永兴路以北。
2.3
建设规模:地面总面积:4617.2平方米;全部铺装青石,地面周边为花岗岩路沿石,总长346.6平方米;绿化面积:546.4平方米;门房三间,面积33.18平方米;两层附属业务用房,面积256平方米;国旗台一座,汉白玉材质,旗杆为不锈钢;狮子一对,高三米,材质为青石;室外消防管道、消防水池(大小9.6×6.3米);文化石;铁艺栏杆围墙;室外台阶改造;电动伸缩门、铁艺大门等。    
2.4
项目投资:约270万元。
2.5计划工期:70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往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 1   13  日至2014 1   17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进行报名,报名同时领取招标文件。
4.2
报名地点:
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城市红旗东街251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59-2222970
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津分部(亚飞百货大楼对面环卫处五楼)
联系人:薛先生      联系电话:18635987612
4.3
报名须携带的资料:
1)法人委托书(只可以委托拟派往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2)营业执照(副本);(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5)工程规费计取标准;(6)开户许可证;(7)税务登记证;(8)组织机构代码证;(9)拟派往本工程的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证件的所有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返还)。
4.4
报名结束后,投标人需到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办理无行贿受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于开标前递交。
4.5
报名时领取《投标人廉洁和规范行为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于开标前递交。
4.6
领取招标文件时,由本项目所报建造师持本人身份证领取。
5.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开户单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行:运城市农村商业银行振兴支行 
  
    号:652161010300000024170 
  
    号:402181000220
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伍万肆仟  元整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码(14088201140024-03)。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山西招投标网、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运城市建设工程信息网、河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7.
  :河津市人民法院
  人:李先生
   话:13068014488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太原市长风大街113号千禧大厦16
  人:赵先生   李女士
    话:0351-4605078   13467224361
附件: 点击下载招标文件  拦标价: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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