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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县高沙镇高沙大道建设(BT模式)(第三次)

点击:77次 日期:2014-05-05 00:00:00.0
招标编号:TPPCG2014-075#

洞口县高沙镇高沙大道建设(BT模式)项目已由洞发改招【2014】5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洞口县高沙小城镇建设指挥部,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洞口县高沙镇高沙大道建设(BT模式)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采用BT模式(建设—移交)投资建设方式进行项目建设,由中标的项目法人利用自有资金或其他合法渠道筹集工程建设资金,组织实施项目施工建设。现将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综合说明

1、招标单位:洞口县高沙小城镇建设指挥部

2、项目名称:洞口县高沙镇高沙大道建设(BT模式)

3、资金来源:均由投标人融资解决 

4、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洞口县高沙镇南部,全长1441米,宽85米,其中路幅宽40m,路面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城镇主干路,设计车速40 km/h;项目总用地面积240.78亩:其中道路用地102.78亩、广场用地约8亩、道路两侧商居用地116.5亩、安置用地13.5亩。

5、招标范围:(1)市政道路:高沙大道施工图上注明的土方、路基、路面、广场、人行道、路缘石、中间隔离带、绿化、亮化及地下管网等工程内容;(2)征地拆迁安置:造价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6、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200 天。

7、质量保修要求:质量达到《城镇道路工程施工质量与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承担保修责任。

8、招标方式:按投标人投资、建设、移交的BT方式公开招标确定中标人。

9、投资保障:招标人以高沙大道一期工程两侧除安置用地以外的约116.5亩商居用地作为投资保障(具体位置、面积以国土和规划部门的红线图为准),招标人依法依规挂牌出让该保障土地(保障地块底价为项目总成本费用上浮7%;溢价按5:5比例分成;融资利息按月息10‰计算,不计复息)。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信誉度与项目融资建设能力;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证书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无在建项目(以湖南建设工程信息平台上查询的结果为准);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省外企业应具备有效的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有效《入湘施工登记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为证明自身的经济实力和财务状况,报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2014年5月12日16:00前,从银行帐户以转账方式向招标人指定帐户一次性缴纳信誉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洞口县高沙镇高沙大道投标信誉保证金);未中标的投标人信誉保证金在公示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中标人缴纳的信誉保证金在中标后转为融资款;未按要求提交信誉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予以拒绝。

招标人指定帐户为:

户    名:洞口县财政国库管理局

开户银行: 湖南洞口农商银行

账    号:8505 1680 0066 3744 9012 0001

7、融资款:中标的投资人在公示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帐户汇入融资款不少于2480万元(含已缴纳的信誉保证金1000万元)。同时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120万元(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及土地挂牌后无息退还)。未能按时足额交纳融资款及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且不再返还信誉保证金及投标保证金。

为便于招标人监督和保证项目顺利实施,中标人的后续融资款必须按合同约定及时汇入招标人帐户上,以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否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招标文件的获得: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5月6日至 2014年5月 12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至17时30分,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基本帐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到洞口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接受审查,审查通过后至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联系地址:洞口县食杂果品公司院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也可到洞口县建设信息网下载。(http://www.dkjsxx.com)(招标文件费500元一套,售后不退),并提供以上资料加盖投标人行政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四、投标保证金

1、须在2014年5月12日17:00前以银行转账形式将投标保证金肆拾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2、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洞口县支行

   户  名:洞口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账  号:4300 1572 0650 5250 0524

投标人需在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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