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福广安置小区(一期)建设工程监理 |
点击:72次 日期:2014-05-05 00:00:00.0 |
招标编号:HNZJC2014-FW(CD)-025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信息
资金来源:自筹
所属地区:湖南省
招标内容:鼎城区福广安置小区(一期)建设工程监理
1、招标条件:
鼎城区福广安置小区(一期)建设工程已由常德市鼎城区发展改革物价局以常鼎发改价招[2014]42号文文批准,项目业主为常德市鼎城区朗泰住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鼎城区福广安置小区(一期)建设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位于常德市江南城区福广路与西站路交叉东北角。
2.3工程概况:本项目工程费用约6738万元,总建筑面积约46353.1㎡。(建设内容及规模以施工图为准)。
2.4工程概算:工程投资约6738万元;
2.5监理周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2.6招标范围:鼎城区福广安置小区(一期)建设工程监理。包括①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三个阶段的监理服务工作②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和施工安全的监理;
2.7质量等级:应达到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技术规范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
3.2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国家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3.4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省外企业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3.5拟任专业监理员应持有湖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省外企业拟任专业监理员应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
3.6省外企业拟任本项目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其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无在监工程证明;
3.7投标人应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0】109号文和湘建建【2010】373号文规定配备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
3.8注册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一致;
3.9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3.10外省企业必须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要求办理入湘手续;开标时,外省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授权委托人应为拟任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11本项目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14年 5月 5日至2014年 5月9日,截止时间2014年5月 9日17:00时(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办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4.3获取方式:本工程将取消各种报名环节,投标人自行在鼎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dcggzy.com)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4年 5月 2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2014年5月 2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常德市鼎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鼎城区政务中心五楼)。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3号文中的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和鼎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dcggzy.com)网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常德市鼎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6-7376806。
9、行贿档案查询规定
如果投标单位在“高检院行贿档案查询系统”中有行贿行为记录,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10、其他未尽事宜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11、本项目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常德市鼎城区朗泰住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鼎城区武陵镇鼎城社区阳明路(鼎城区政府二院内)
联 系 人:潘先生
电 话:0736-739363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736-7233133 18107367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