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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站大街西段照明及增加排水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点击:201次 日期:2016-07-24 10:32:37.0

车站大街西段照明及增加排水工程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车站大街西段照明及增加排水工程已由富经发[2014]6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招标人为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陕西省富平县。

2.2 工程规模:照明工程起点为现状环城西路辅道,向东延至与现状望湖大道相交,路线全长1560.403m;排水工程起点为车站大街与望湖路交叉口,终点为县自来水公司对面巷子截污干管,长416米,管径为1米,采用顶管施工。

2.3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车站大街西段照明及增加排水工程施工。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设1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外省企业需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库中查询。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 2016722日至20167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在富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车站大街143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项目经理证或建造师证(资格证、注册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报名出示身份证,上述资料复印件二套(加盖公章)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6 8 2 1500分,地点为富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车站大街143号)。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渭南招标信息网》、《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上公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张妮妮

    话:  18991258504

9、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

富平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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