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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开发区西海岸出口加工区十号路东侧绿化工程所需路灯和电缆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公告

点击:70次 日期:2011-04-22 17:11:20.0

 青岛开发区西海岸出口加工区十号路东侧绿化工程所需路灯和电缆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公告

青岛正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就其加工区十号路东侧绿化工程所需路灯和电缆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加工区十号路东侧绿化工程所需路灯和电缆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QDZYZCK-26

3、项目内容:

第一包:路灯

第二包:电缆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及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无重大经济纠纷及不良记录。

第一包:路灯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路灯专业生产制造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00万元);或其就该投标授权的能在国内合法销售的和提供上述产品相应服务的合法的代理商(代理商必须有厂家直接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委托代理书原件),代理商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2、通过ISO9000系列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须具有本项目的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具有良好的配送货能力、技术支持及在青岛地区有售后服务的能力。

  开标时,必须提供灯具及悬臂等全套样品,若不带样品按废标处理。

第二包:电缆

1、具有法人资格、有生产能力、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上述产品相应服务的制造商或其就该投标授权的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上述产品相应服务的代理商。

2、生产厂家的注册资金须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

3、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合格证。

4、具有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5、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

  开标时带电缆样品,电缆样品不少于30厘米,若不带样品按废标处理。

注:各包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上要求资料的复印件一套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一份,授权委托书须附有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开标时必须携带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以上各包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地点:20114222011511,每天9:0011:0014:0016:00(节假日除外)在青岛正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太行山路537号香江花园A19-A)招标代理部发售。

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四、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1、开标当日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1512930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开发区江山南路666号(卓亭广场)3号楼C座二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开标室

招标代理单位:青岛正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址:太行山路537号香江花园A19-A  

联系人: 崔晓、孙健、金鑫

  话:0532-80983215  13370861526                                   

  箱:qdzhengyang@126.com

开户行:青岛银行正阳路支行              

  号:802210200009082

  户:青岛正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青岛正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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