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庭大道西段(桃花源路-丹溪路)新建工程 |
点击:85次 日期:2014-05-04 00:00:00.0 |
(招标编号:HNZKG-ZB-201400014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洞庭大道西段(桃花源路—丹溪路)新建工程已由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常发改投【2012】9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融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常德市西城新区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洞庭大道西段(桃花源路—丹溪路)新建工程
2.2 建设地点:常德市江北城区,东起桃花源路,西至丹溪路。
2.3 规 模:道路全长2365米,宽60米,其中机动车道宽22米,两侧机非隔离带各宽3米,两侧非机动车道各宽7米,两侧人行道各宽2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交通设计年限为15年,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设计荷载为标准轴载BZZ-100KN。建筑安装工程费约10315万元。
2.4 工期要求:36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电气及综合管线工程、交通工程等施工及缺陷责任期服务。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且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2063万元,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23日17:00时。本项目采取银行直连方式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请核对好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派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任项目负责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①法人授权委托书;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拟任项目负责人(从报名至开标结束必须是同一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⑥外省企业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并备所有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于2014年5月 4日~2014年5月8日9时~12时、14时~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6.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施工图的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方式发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5月27日9时30分,地点为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常德市政务中心五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0736-7717677。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常德市西城新区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0736-7616660
招标代理:湖南中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德市武陵区洞庭大道中段59号
联 系 人:胡和初 孔繁兴
电 话:0736-7722526
传 真:0736-7722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