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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东县城区排水防涝设施普查和规划编制招标公告

点击:108次 日期:2014-05-04 00:00:00.0
    本招标项目衡东县城区排水防涝设施普查和规划编制(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衡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招[2014]15号文批准招标,本次招标为衡东县城区排水防涝设施普查和规划编制工程设计招标,项目业主为衡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 。招标人为衡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以资格预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衡东县城区排水防涝设施普查、规划编制和计算暴雨强度公式

    1.2规划范围:衡东县城区

  1.3编制规模:约23平方公里

  1.4设计总周期:25天 

    1.5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约75万元、财政拨款

    1.6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I

2、报名资格条件: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入湘登记证;

2.2要求投标人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和市政工程设计(给排水)乙级及以上资质,并有排水防涝设施普查、规划、设计类似工程经验并提供设计普查合同;

2.3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具备国家注册规划师执业资格;

2.4投标人须拥有满足本项目需要的相关设备和仪器;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4年5月4日至 5月8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任项目负责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企业法人证书)、拟任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和国家注册规划执业资格证书、排水防涝设计普查合同书等有效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两套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到衡东县建筑管理站办理备案,再由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负责人持备案凭证到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衡阳市华新开发区长湖街35号)进行报名登记。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贰 万元整,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到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和衡东县政府门户网同时发布。

6、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东县建筑管理站。电话;0734-5152969。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衡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地址:衡东县新村路2号

联  系  人:阳先生

电      话:1817582858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衡阳市华新开发区长湖街35号

  联 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13873481195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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