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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公寓项目二期老年公寓项目--6#、7#公寓楼建安工程

点击:35次 日期:2016-07-21 08:59:33.0

  

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
1徐州市金秋晨曦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建设的老年公寓项目--6#7#公寓楼建安工程已经徐州市铜山区发展改革与经济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徐铜发改经济投备【201578。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采取BT模式,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资格预审。
2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铜山区汉王镇医院东侧
3.2、工程规模: 6#楼约5700平方米、7#楼约 5700平方米,合同估算价约为 2200万元;
3.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3.4、计划开工时间: 20169
3.5、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3.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4、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个标段;
5.建设模式:
    经区政府批准,本项目采取“建设—移交(BT)”的方式实施:合作建设单位按照要求自行筹措资金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五年后开始支付工程款,三年内付清。付款比例为:第一年付审计价的40%,第二年付审计价的30%,第三年付清。建设期、回购期均不计利息。项目前期费用、征地拆迁补偿费用、设计费等不列入本项目建设总费用范围。
6、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6.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6.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资质;
6.3、拟选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设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6.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6.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6.4.3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4.4项目负责人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4.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6.5、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前,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本单位有效期内无行贿犯罪证明(资格审查日期须在证明有效期内)。
6.6、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必须在资格预审申请书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备案。
6.7、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6.8、投标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城乡建设局签发的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手册或单项工程注册。
6.9、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拟选派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 、安全员 、质检员、预算员、材料员)自20161月至20166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需从“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库查询平台)”中截图上传)
6.10、根据苏建规字【20163号文要求,失信 严重程度为严重的,自名单载明的发布时间之日起三年内,其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
7、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7.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前,必须将银行电汇回单交至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财务室,并持企业注册地银行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到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财务室开具收据,持有收据方可参与本工程资格预审。
7.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肆拾万肆仟元整;
收款人: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开户行:徐州淮海农村商业银行铜山新区支行;                         
开户账号:3203020221010090009997
7.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7.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5、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财务室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7.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电汇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在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8、投标人的履约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8. 1投标人须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一周内、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 电汇 的方式汇至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账户,到账后投标人凭银行回执单到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财务室换取收据。
8.2本工程要求支付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缴纳;
8.3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周内,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未提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均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8.4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在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7日内一次性全部退还。
8.5履约保证金的收款人及账号:
收款人: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开户行:徐州淮海农村商业银行铜山新区支行;
开户账号:3203020221010000000496
9、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报名登记方法: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6720 日 至 2016 725 日。
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上述时间内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下载.
本工程采用网上登记,网上登记时间为2016720日 至 2016 725日。在下载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后,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
http://122.192.166.138/xzhynew)进行网上登记工作。未进行网上登记者,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工程资格预审。
10
、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672817:00前通过徐州市会员申报系统(http://122.192.166.138/xzhynew)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人于201681日上午9:00前在徐州市会员申报系统(http://122.192.166.138/xzhynew)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资格预审办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12、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为:
a技术标                          10
b
商务标                          83
c
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得分           6
d投标报价合理性:                 1
13、其他:
13.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执行苏建招[2010]333号文第三条规定,面谈由招标人组织进行,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3.2本工程资格预审过程中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及相关信息,均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库查询平台)”中相关信息为准,其他信息均不予以采信。
13.3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必须同招标公告主要资格条件中相应条款应当保持一致,如有不同,以招标公告要求为准。
13.4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必须将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予以没收。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将其计入不良行为记录。
13.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招标人地址:徐州市铜山区汉王镇政府驻地
联系人:王顶忠                 电话:15252185898
15、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铜山新区北京北路汉府雅园公寓办公楼中国银行楼上618
联系人:张芳                  电话:0516-83533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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