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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德县2016年农村公路完善提质工程招标公告

点击:87次 日期:2016-07-20 20:29:18.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德县2016年农村公路完善提质工程已由保交字【2016】86号文件批复,招标人为保德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由省成品油税及市、县级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HSXZZB2016082

2.2 合同名称:保德县2016年农村公路完善提质工程

2.3 建设地点:保德县

2.4 项目概况:改建里程6.053公里,路基宽度4.5米,路面宽度3.5米,主要内容为路基土石方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排水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的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经验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近五年(2011年7月至2016年7月期间交工或竣工)完成过至少两项三级或以上公路工程的施工业绩;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证、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必须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公路工程施工5年以上施工经验,至少承担过两项三级就(含三级)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且不能同时兼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

3.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近三年(2013年7月至2016年7月)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须在交通运输部或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信用评价的综合考核中,未被评为D级或曾被评为D级但期限已过,否则不接受其投标报名;

3.7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7月20日至2016年07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30 (北京时间,下同),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忻州市长征西街45号)持下列证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请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如提供新版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无需携带本证)、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项目经理的证件(包括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证原件、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从事过施工业绩证明原件(含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协议书及交工或竣工验收,如上述三个证明文件均未体现项目经理的情况,需另附一份业主证明)、企业近五年(2011年7月至2016年7月期间交工或竣工)施工业绩证明原件(原件内容含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截图、中标结果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协议书及交工或竣工验收)、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代理人的社保关系证明原件(含姓名、身份证号、社保编号、单位名称及查询网址或电话),以上原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装订成册)三套(所有证件现场拍照存档)。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4.3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联系人、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澄清函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与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项目经理为同一人,否则不予认定。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忻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保德县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冯军林

联系电话:13603505095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昊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太原市小店区学府街106号

联 系 人:陈渊

电   话:15392508865    13653527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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