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红旗路大众路工程 |
点击:44次 日期:2014-05-04 00:00:00.0 |
招标编号:HCHN2014-04-02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凤凰县红旗路大众路工程 已由 凤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凤发改字【2014】63号文件批准建设,并以凤发改字【2014】64号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凤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凤凰县红旗路大众路工程
2.2 建设地点:凤凰县沱江镇
2.3 建设规模:总投资约12143万元,红旗路2.23公里,大众路0.96公里
2.4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
2.7 招标范围:新建红旗路长2.23公里、宽40米,大众路长0.96公里、宽40米
2.8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9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壹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14.1项要求;
3.4其他资格要求: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技术职称;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Ⅱ)”。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柒拾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4年5月20日 17:00时。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因该项目施工环境比较复杂,需投标人前往业主单位了解情况,做出施工环境协调承诺,业主单位开具施工环境协调承诺书证明,法定代表人持该证明及本人有效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以上所有资料需原件及复印件一套(所有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行政公章)于2014年 4 月 30 日至2014年5月4日每日09:00时至12:00时,14:30时至17: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下同)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吉首市乾州新世纪商贸城E区26栋(市工商局对面))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另计收费,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电子文档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湘西州招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14 年 5 月 21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凤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凤凰县沱江镇凤凰南路16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湘西州招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凤凰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0743-2171711。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凤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凤凰县沱江镇南华路5号
联 系 人:韩先生
电 话:18974391566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458号1101房
报名地址:吉首市乾州新世纪商贸城E区26栋(市工商局对面)
联 系 人:田先生
电 话:13107438721
固定电话:0743-8515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