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湖南 > 益阳市

高新区东部产业园2014年第一批标准厂房(D1栋、D3栋)建设项目(第二次)

点击:139次 日期:2014-05-04 00:00: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新区东部产业园2014年第一批标准厂房(D1栋、D3栋)建设项目  已由 益阳高新区计划招商局 以 D1栋:益高计招核[2014]09号;D3栋:益高计招核[2014]1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益阳东创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D1栋: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D3栋:湖南广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高新区东部产业园2014年第一批标准厂房(D1栋、D3栋)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 益阳高新区东部产业园境内            

2.3  规模:D1栋:地下一层,地上四层,框架结构,跨度10米*12米,建筑面积约43790.8平方米,总投资约6500万元;D3栋:四层,框架结构,跨度10米*12米,建筑面积约26848平方米,总投资约3558万元; 

2.4  工期要求:D1栋:210日历天;D3栋:1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79号令、建设部80号令及相关工程保修承诺执行   

2.7  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第一标段:D1栋,建筑面积约43790.8平方米,第二标段:D3栋,建筑面积约26848平方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1 第一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注册资金≥1200万元),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2 第二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第一、二标段: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建筑工程专业  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二个标段投标,但同一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重复参与二个标段的报名。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第一标段: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捌拾万元,第二标段: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伍拾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19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4 年 4月30日—2014年5月7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5: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  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购买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 元,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 书面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4报名所需资料: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被介绍人(授权人)的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及其交纳至上年度的社会保险费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拟任本项目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本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本建造师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证书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施工员证书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安全员证书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量员证书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标准员证书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机械员证书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材料员证书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料员证书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省外企业提供入湘施工登记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及业主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6.5同一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只能参加“高新区东部产业园2014年第一批标准厂房(D1栋、D3栋)建设项目”其中一个标段的投标,不得重复报名,且投标人报名时所提交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需与投标文件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6.6 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
易快得网   [留言建议]
鲁ICP备13024280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