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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开发区镰湾河水质净化厂所需电气自控设备项目采购公告

点击:64次 日期:2011-04-11 14:48:03.0

 

青岛开发区镰湾河水质净化厂所需电气自控设备项目采购公告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受青岛银河水务技术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青岛开发区镰湾河水质净化厂所需电气自控设备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3楼306室(266033)
联 系 人:孙睿 王峰
联系电话:0532-85668627 85668628 80615083(自动传真)
单位网站:www.qdbidding.com       电子信箱:sunrui@qdbidding.com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青岛四方支行
账户名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08573655608091001
二、项目说明
招标项目名称:青岛开发区镰湾河水质净化厂所需电气自控设备
招标项目编号:SDSITC-0411104
招标项目内容:
第一包:高压开关柜设备类; 第二包:低压开关柜设备类;
第三包:MCC控制柜设备类; 第四包:变压器类;
第五包:二期自控及仪表; 第包:一期升级改造自控及仪表
第七包:现场非标箱类。
    投标人可投标一个包或多个包(特别说明:第五包、第六包投标人必须对两个包全部投标,不允许只投标其中一个包,否则不接受其投标报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一)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投标人须为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的独立法人单位,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内容及所要求的服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合格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工商注册资金:第五、六包均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或等额外币,汇率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下同),其他各包均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2.投标人须为投标设备的直接生产制造企业,且须为在投标设备的设计、制造、服务等成功运营方面至少具有5年(以营业执照上企业成立时间为准)的经验,投标设备同类产品2008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不少于3个应用于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国内外单项合同,除第四包、第七包外其他各包单项合同金额须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2011年4月8日至2011年4月27日,每天9:00至11:30、14:00至16:00。
2.地点: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3楼306室
3.售价:450元/套(含纸制版图纸),售后不退(如欲邮购需另加邮费50元,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4. 投标人授权代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或其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
4.1法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4.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4.3 符合要求的业绩合同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11年4月28日8:45-9:30,招标代理机构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南路666号(卓亭广场)3号楼C座(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接收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4月28日9:30。
七、开标时间、地点:招标代理机构于2011年4月28日9:30在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南路666号(卓亭广场)3号楼C座(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举行开标仪式
八、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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