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阳泉至左权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租赁招标公告 |
点击:80次 日期:2014-04-30 00:00:00.0 |
山西省阳泉至左权高速公路服务区租赁项目已由山西省交通运输厅以晋交建管发【2013】629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阳黎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以下简称“招标人”),现委托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对山西省阳泉至左权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租赁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山西省阳泉至左权高速公路是山西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三纵十一横十一环”中的东纵天黎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起点与太旧高速及在建的阳泉至五台高速公路在平定枢纽相连,途经平定县、昔阳县、和顺县、左权县,终点与在建的和顺至汾阳高速公路在左权枢纽相接。
服务区基本简介:
大寨服务区总建筑面积
和权服务区总建筑面积
本次招标共 1 个标段,招标内容为:大寨服务区、和权服务区加油站成品油零售业务租赁经营(不含此业务以外的任何经营项目),租赁意向期为10年,首次合同期限为5年。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依法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授权的分支机构,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营性证照且合法有效,营业范围涵盖石油产品的销售或者石油项目的投资管理(以营业执照为准),并在人员、资金、经营管理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2、注册资本金不小于人民币3000万元(如为分支机构,其总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不小于人民币3000万元)。
3、投标人应具有长期、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
(2)具有《成品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
(3)与具有成品油经营资格的企业签订了5年以上的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或者合作投资建设加油站协议(同时提交加盖该企业公章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的彩色扫描件)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经营,投标人应独家参与投标且在中标后必须由中标人自己经营,同时不得改变经营场所的使用功能。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投标人应于北京时间 2014 年5月4日至5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6:30(北京时间)到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501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 1000 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2、投标人须持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如为分支机构,还需提供其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税务(国、地)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的彩色扫描件及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一套(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和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的彩色扫描件需提供两份)及单位介绍信、联系方式(包括投标人名称、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的加盖公章的A4打印件)以及以下三种资格证明材料中的任意一种购买招标文件:
(1)《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2)《成品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3)成品油供油协议或者合作投资建设加油站协议(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彩色扫描件),以及供油方《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彩色扫描件并加盖供油方公章和投标人公章)。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可自行考察。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有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人均不负任何责任。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26日上午10 时,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8:30~10: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管理中心(太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街35号山西省交通运输执法局8楼会议室)。招标人于同一时间同一地点组织开标。
2、投标文件的递交不接受邮寄方式。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西招投标网》、《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网》上发布。
招 标 人:阳黎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亲贤北街103号
邮 编:030006
联 系 人:
电 话:0351-7338037
传 真:0351-7338170
招标代理: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501号
邮 编: 100101
电 话: 010-51656899-833、831
传 真: 010-59273266
联 系 人:
网 址: www.bjztc.com
201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