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平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租赁招标公告 |
点击:79次 日期:2014-04-30 00:00:00.0 |
一、招标项目情况简介
长平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租赁项目,已由山西省交通运输厅以晋交建管发〔2013〕629号文件批复,长平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以下简称“招标人”)现委托山西济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对长平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租赁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承租人。
虹梯关服务区位于长平高速公路东端,距晋豫省界
潞城停车区位于长平高速公路环线段的北端,距青兰高速公路
壶关服务区位于长平高速公路长治环城段南端,距二广高速公路
二、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分2个标段,对服务区加油站场地内的经营成品油零售业务招标,不含此业务以外的任何经营项目。租赁意向期为10年,首次合同期限为5年。
标段 |
名称 |
租赁期限 |
加油站数量 |
招标内容 |
一 |
虹梯关服务区 |
5 |
1座 |
服务区加油站设施、设备及场地等租赁 |
潞城停车区 |
2座 | |||
二 |
壶关服务区 |
2座 |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依法在国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授权的分支机构,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分支机构无须提供)等经营性证照且合法有效,经营范围涵盖石油产品的销售或者石油项目的投资管理,并在人员、资金、经营管理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2、注册资本金不小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具有长期、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或者与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签订了5年以上的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需提交与年度检查合格的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签订的5年以上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或者合作投资建设加油站协议,同时提交该批发企业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
4、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分包经营。
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
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原件)或成品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原件)或成品油供油协议(原件)(同时提交该批发企业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分支机构无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及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管理中心(山西省太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街35号山西省交通运输厅执法局会议室)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面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签收
六、开标
开标时间:2014年5月23日9时00分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管理中心(山西省太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街35号山西省交通运输厅执法局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西招投标网》、《山西交通网》上发布。
八、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长平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
联 系 人:
电 话: 15034505789
招标代理机构: 山西济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亲贤北街368号水工大厦206室
联 系 人:
电 话: 0351-8780558
传 真: 0351-8780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