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风高速公路永济服务区加油站租赁招标公告 |
点击:90次 日期:2014-04-30 00:00:00.0 |
一、招标条件
为了健康有效地对服务区进行管理,不断提高服务区的服务质量,使服务区管理逐步向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方向发展,以实现高水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批准(批准文号:晋高管经营发【2014】74号),山西省运城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决定对运城绕城高速公路关帝服务区加油站的租赁经营权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委托山西交建高速公路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办理招标事宜,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承包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永济服务区位于运风高速K38+578处,北与侯(马)平(陆)高速相连,南与连(云港)霍(尔果斯)高速相接。该服务区占地面积125318平米(其中:北区占地69994平米,南区占地55324平米),合计187.98亩,总建筑面积达5875.86平米。南北两区分别设有餐厅、超市、加油站、汽车修理车间、停车场、公共洗手间、客房等相关服务场所。其中,加油站房屋面积南北两区各130平米,顶棚面积南北两区各214平米,储油罐南北两区各6个(3个柴油罐,3个汽油罐),总容量为360立方,每个储油罐容量达30立方。
本次招标共 1 个标段,招标内容为:运风高速公路永济服务区加油站成品油零售业务租赁经营(不含此业务以外的任何经营项目),租赁意向期为10年,首次合同期限为5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依法在国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授权的分支机构,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分支机构无须提供)等经营性证照且合法有效,营业范围涵盖石油产品的销售或者石油项目的投资管理,并在人员、资金、经营管理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小于人民币500万元。
3、具有长期、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具有《成品油仓储经营许可证》及《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或者与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签订了5年以上的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需提交与年度检查合格的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签订的5年以上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或者合作投资建设加油站协议,同时提交该批发企业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经营,投标人应独家参与投标且在中标后必须由中标人自己经营,同时不得改变经营场所的使用功能。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
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持①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营业范围须涵盖石油产品的销售或者石油项目的投资管理)、②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原件)或成品油供油协议(原件)与供油方《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③成品油仓储经营许可证(原件)、④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⑤税务(国、地)登记证副本(原件)、⑥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分支机构无须提供)、⑦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⑧单位介绍信、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⑩上述①~⑦所列证件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五、现场考察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可自行考察。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有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人均不负任何责任。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西招投标网》、《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西省运城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山西省运城市南风大道1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邮 编:030006
电 话:0359-2533069
招标代理:山西交建高速公路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亲贤北街103号省高管局附楼5层
联 系 人:姬先生
邮 编:044000
传真电话:0351-7075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