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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公安局防弹防刺服、防弹头盔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公告

点击:329次 日期:2011-04-01 13:24:36.0

青岛市公安局防弹防刺服、防弹头盔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公告

青岛博信招标有限公司受青岛市公安局的委托,对其所需的防弹防刺服、防弹头盔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在国内进行采购,现邀请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有能力提供标的所涉及产品与服务的法人参与报价。

  1.项目名称:青岛市公安局防弹防刺服、防弹头盔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BX11030

3.采购内容:

第一包:警用软质防弹防刺服         347件;

第二包: 警用复合防弹头盔           336顶。

4.采购文件售价: 200/份,文件售后不退。(邮购需另加邮费50元人民币)

5.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1142413900-1600(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香港中路19号)

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投标供应商请务必于购买采购文件前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登http://zfcg.qingdao.gov.cn网站点击供应商注册后按提示要求进行登记。否则,不予出售采购文件。凡对本次采购文件提出询问,请于2011412日下午1700前与本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用信函或传真及电子邮件的形式提出)                             

6.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良好经营状况和足够的资金实力、较好业绩,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开标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投标人所报产品须为《关于开展防弹防刺服队伍实验工作的通知》(公装财传发[2010]005号)文中试验样品明细表中的产品。

3)、投标人所报产品须为《关于防弹防刺服样品送检结果的通报》(公装财[2010]182号)文中复检完全通过检测的产品

4)、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交生产厂商针对本次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开标时需提供授权书原件);

5)、投标人所投产品均需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证明材料;

6)、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行为。

7、产品测试: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后,于2011415在青岛市警官培训中心(青岛市同安路18号)组织各投标人针对所投标产品进行测试(防弹防刺服进行实弹及防刺测试,防弹头盔进行实弹测试),测试所需防弹防刺服及防弹头盔运送至测试现场的一切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所投产品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及采购方技术要求,方可继续参与本项目开标过程。其测试不合格产品予以退回,测试合格产品不予退还,封样做为验收的标准(测试时间及地点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后另行通知)。

8.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2011418下午 1400(北京时间)

9.报价文件递交地点: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开标室(香港中路19号)

10.谈判时间:2010418下午 1400时(北京时间)

11.谈判地点: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开标室(香港中路19号)

招标公司地址:青岛市金坛路32号康嘉景园2号楼1402

联系人:杜魁  张九国    

联系电话:0532-88987382       传真:0532-88987382

E-mail:boxinzb@163.com

开户银行: 华夏银行青岛山东路支行

帐户: 青岛博信招标有限公司

帐号: 810200016535

 

 

                                                    2011年4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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