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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开发区卫生局ICU抢救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点击:79次 日期:2011-03-28 09:17:24.0

青岛开发区卫生局ICU抢救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青岛市招标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青岛开发区卫生局的委托,对其ICU抢救设备采购项目需货物和服务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656-1141CHD06106

二、采购项目名称:青岛开发区卫生局ICU抢救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内容:纤维支气管镜、气管插管镜、冷光源、活检钳、异物钳、网篮等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设备的投标人;

(2)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为代理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具有制造商的授权证明,或在青岛区域有代理经销资格的厂商出具的授权证明;对于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原则上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

(4)投标设备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含附表)、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许可证;

(5)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6)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供上述资料进行登记备案;

(7)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8)本次采购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注:1. 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授权证明、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单独袋装密封。    

2.投标文件按照所投包号分别制作,单独密封(一正七副)。唱价信封按照所投包号分别制作,一式两份,单独密封。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地点:2011年3月24日至2011年4月11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00在招标代理机构发售。

六、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如欲邮购需另加邮费50元人民币,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七、开标当日递交报价文件,报价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1年4月14日上午9:30,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八、递交报价文件和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南路666号(卓亭广场)3号楼C座二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九、凡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询问,请于2011年3月31日16:00前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供应商若有疑问请以书面加盖公章原件形式及电子稿发送邮箱形式提交代理机构)。

十、请各供应商按以下联系方式办理相关事宜:

代理机构名称:青岛市招标中心

开户行:华夏银行山东路支行

账  号:8191-8196

代理机构地址:青岛市山东路29号银河大厦12楼政府采购部

电话:0532-85016233,13678890015

传真:0532-85016301

邮箱:lxh660128@163.com  guqitian@163.com

联系人:刘晓红  徐倩  顾启田                 

青岛市招标中心

                                                   201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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