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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阳光小区三期幼儿园扩建工程

点击:69次 日期:2014-04-28 09:00:00.0

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

1.沛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建设的沛县阳光小区三期幼儿园扩建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 ,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沛县建都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沛县新城区。

(2)工程规模:合同估算价约为300万元。

(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全部内容。

(4)计划开工时间:2014年6月。

(5) 本招标工程共分  壹 个标段。

4.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2)拟选派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的建造师、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必须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之前已在“徐州市城乡建设局数字化申报平台”中备案。 

(4)拟选派的注册建造师、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无在建工程。

(5)自本工程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开具无行贿受贿证明原件。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投标人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前,投标申请人必须携带银行汇票或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交至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由财务室开具收据,持有收据方可参与本工程资格预审。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陆万元,交至: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行:沛县中行,开户账号:470258207006
(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5)资格预审不合格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由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
(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在进行完施工合同备案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6、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报名方法: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4年4月28日至 2014年5月6日。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上述时间内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下载。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4月28日至 2014年5月6日在下载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后,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进行网上报名工作。未进行网上报名者,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工程资格预审。
7、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4年5月9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人委派已在“徐州市城乡建设局数字化申报平台”备案的业务员于2014年5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一套、副本一套,正、副本资格预审申请书应分别密封在文件袋中,封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未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书、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招标人不予受理。
8、资格预审办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9、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单因素评估法,评标细则为:详见招标文件。      

10、其他:

(1)本工程资格预审过程中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及业绩等相关信息,均以“徐州市城乡建设局数字化申报平台”中相关信息为准,其他信息均不予以采信。

(2)资格预审文件中必要合格条件与招标公告主要资格条件中相应条款应当保持一致,如有不同,以招标公告要求为准。其他条件以资格预审文件中必要合格条件为准。

3)资格预审合格后无故不参加开标会议,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1、联系方式:

沛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沛县建都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阳                   联系人:徐静田

联系电话:15805223569            联系电话:0516-89648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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