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普陀区登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点击:45次 日期:2016-07-14 11:49:59.0 |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普陀区登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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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普陀区登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浙农综办以〔2016〕1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沈家门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补助和配套自筹。招标人为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沈家门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普陀区登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位于登步岛大永河流域,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包括排涝泵站一座、大永河支河1整治及机耕路硬化等建设内容。工程等别为IV等,治理(受益)面积约5000亩,设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防潮标准为20年一遇。
2.2工程造价:约 824.0260 万元
2.3工期要求:365日历天
2.4质量标准:合格
2.5招标范围:主要内容包括排涝泵站一座、大永河支河1整治及机耕路硬化等建设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投标人须具有2015-2016年度舟山市政府投资水利工程预选施工总承包商名录A库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3.2项目经理资质:具有水利水电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不含临时建造师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3技术负责人资质:具有水利水电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不含临时建造师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申请人及拟派人员的相关信息须按照舟水围发[2013]53号《舟山市水利施工和监理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公示办法》做好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公示。
3.5企业、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不良行为按浙水建[2010]33号文件执行。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7 月 14 日至2016年 7 月 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普陀区招投标中心(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东港商务中心6号楼4层)报名受理处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再购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 8 月 4 日 08 时 45 分,地点为舟山市普陀区招投标中心(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东港商务中心6号楼4层开标2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普陀区招投标网、舟山日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沈家门街道办事处 代理机构: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普陀区沈家门街道北渔市大街8号 地 址:勾山华宇路8号华宇大厦11楼
联 系 人: 王雪定 联 系人: 竺波迪
电 话: 0580-6668083 电 话: 0580-3057716
传 真: 传 真: 0580-2793131
2016年7月13日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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