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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银路中央隔离带绿化公告

点击:109次 日期:2011-03-25 10:50:30.0

青岛市政府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0627-QB110103

 
青银路中央隔离带绿化招标公告
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青岛市高速公路管理处的委托,对其所需青银路中央隔离带绿化项目及其相关服务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0627-QB110103
2、项目名称:青银路中央隔离带绿化
3、项目内容:青银路中央隔离带绿化
4、对投标人的要求: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具有城市园林绿化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具有专业的技术力量及施工队伍,具有类似的实施经验。
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从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或查阅招标文件。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城市园林绿化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时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及城市园林绿化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证书原件。
5、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如欲邮购另加邮费人民币50元,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以下均为北京时间):自2011年3月24日起至2011年4月2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香港中路19号)。购买招标文件前请致电18866217961/18866217962咨询。
7、踏勘现场:自行考察。
8、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以转账支票、汇票、现金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不低于投标总额1%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请中标人提交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2份(原件)。
9、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投标年度工程报价总额10%的保证金,该保证金在合同履行终止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同意后退还。
 
10、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1年4月18日上午9:30,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1、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第2开标室(香港中路19号)。
12、需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询问,请在2011年4月7日16:00前按以下联系方式与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公司联系)。
联系人:谢厚群 侯文全
电话:18866217961、18866217962
地址:青岛市闽江路172号(软件大厦)906室
开户名称: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办事处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市南京路支行
开户帐号:3803021409210000803
 

 
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0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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