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李沧区互联网舆情监控分析系统招标公告 |
点击:81次 日期:2011-03-22 15:46:52.0 |
青岛市李沧区互联网舆情监控分析系统招标公告
1. 山东中咨建成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李沧区政府的委托,对其所需的互联网舆情监控分析系统(项目编号:ZZJC110321)以公开招标方式(一次报价)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内容提交密封报价并参加投标:
互联网舆情监控分析系统概述:
通过互联网舆情监控分析系统,能够实现对特定范围内的网站信息进行全面掌控,能够对境内外互联网信息(新闻、博客、微博、播客、论坛等)实时监测、采集、内容提取及排重,过滤违法违规信息、敏感信息;能够对抓取信息进行分类展示,进行多种方式的信息检索,进行多样的信息分析和信息挖掘;为审读工作人员提供辅助分析信息服务,分析网络舆情的峰值,能够实现网络舆情预警、追踪已发现的新闻舆情焦点等;能够灵活、方便、快捷的进行系统配置调整;能够24小时稳定运行。
合格投标人可从山东中咨建成招标有限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或查阅招标文件
3.合格投标人指的是: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提供上述产品及相应服务的制造商或能合法销售及提供上述产品相应服务的经销商,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2)投标人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所投产品具有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须提供资质证书原件);
(3)若为经销商参与投标,开标时须提供主要设备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须提供授权书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投标人须提供上述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套;开标时应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单独装袋并附上目录供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审使用,其复印件要在投标文件里面体现。
4. 招标文件于
地址:青岛市福州北路118号政法公寓1号楼101室
邮编:266000
电话:0532-85988312
传真:0532-85988310
联系人:徐瑾晖
5. 凡对本次招标文件提出询问,请于
6.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
(1)开标时应提交不少于投标报价总金额1%的投标保证金;
(2)未提交保证金或因保证金不足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保证金交纳形式:现金、电汇或转账支票。
收款信息如下: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青岛辽阳西路支行
户 名:山东中咨建成招标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账 号:1003 2684 8440 0100 01
7.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8. 接受投标文件及开标地址:青岛市福州北路118号政法公寓1号楼101室。
9.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差额定率计算中标服务费。
10.招标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人应同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招标文件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属山东中咨建成招标有限公司。
山东中咨建成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