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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定海区干览镇环境保护和整治修复项目-河道整治及疏浚工程Ⅱ标段工程招标公告

点击:50次 日期:2016-07-13 00:40:05.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舟山市定海区干览镇环境保护和整治修复项目-河道整治及疏浚工程Ⅱ标段由舟山市定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定发改审批[2016]3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舟山西码头海洋生物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址:定海区干览镇

2.2 工程造价: 359.1190万元

2.3 工期要求: 6个月

2.4 建设规模:舟山市定海区干览镇环境保护和整治修复项目-河道整治及疏浚工程Ⅱ标段位于舟山市定海区干览镇,本工程为河道疏浚及整治工程,河道总长895m,河道工程防洪设计标准为50年一遇,工程等别为III等,主要建筑物为3级。

2.5 招标范围:舟山市定海区干览镇环境保护和整治修复项目-河道整治及疏浚工程Ⅱ标段,主要施工范围为河道右侧的浆砌挡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质:具有2015-2016年度舟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预选承包商名录内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的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业。

3.2 项目负责人资质: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3.3 项目技术负责人资质: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4 其他要求

4.1 ①企业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须有任职文件)]、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②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关键岗位的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必须配备齐全、具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证书,项目班子全体人员均应有社保证明(近3个月内)。如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能证明是本企业在职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③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投标报名前需在舟山水利网上进行企业及人员安全生产条件公示。④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无正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按浙水建(2010)33号执行。⑤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两年(2014年6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⑥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携带资料:

①投标报名表、法人代表承诺书;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③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A、B、C类证书;④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⑤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职称证书;⑥拟派本工程的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岗位证书;⑦项目班子成员均须提供社保证明。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报名资料(一式贰份),原件核对后当场退还,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售价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有意向者请于2016年7月12日至7月18日,每天上午9时00分到11时15分,下午14时30分到17时00分凭单位介绍信到浙江方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舟山市定海区解放西路126号5楼)处报名。逾期不予受理,节假日不受理。

注:①“投标报名表”和“承诺书”在定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工程交易” 栏“资料下载”处下载。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舟山日报和定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舟山西码头海洋生物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方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沈鲁斌  电 话:0580-2047557,13857226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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