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普陀区农村联网公路及农村公路改造提升工程 |
点击:52次 日期:2016-07-13 00:39:49.0 |
2016年普陀区农村联网公路及农村公路改造提升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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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2016年普陀区农村联网公路及农村公路改造提升工程根据舟山市公路管理局(舟公管〔2016〕26号文)、(舟公管〔2016〕25号文)批准建设,舟山市普陀区交通运输局为本项目发包人(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舟山交通网普陀区招标投标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主要工作内容:对原路面进行处理后,加铺水泥混凝土面层。
本次招标为一个施工标段,施工计划工期:4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类乙级公路养护工程资质,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符合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施工单位均可参加施工标段的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7月 12日~ 7月 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的每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单位介绍信和联系人身份证(同时提供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编号)及上述材料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至普陀区招投标中心(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东港商务中心6号楼4层)洽购招标文件。
4.2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报名单位应该认真阅读“舟山市普陀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查询工作的通知”、“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舟山市普陀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暂行规定”两个文件版块中查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不召开标前会议,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8月 3日 9时 00分,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递交至普陀区招投标中心(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东港商务中心6号楼4层)。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必须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并随带法人代表身份证或其授权代表委任书及身份证原件)出席。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舟山交通网普陀区招标投标网和《舟山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舟山市普陀区交通运输局
招标人地址:舟山市东港商务中心4号楼(西)4楼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0580-3030752
招标代理人名称: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港航路123号中浪国际大厦B座10楼
联 系 人:乐科佩
电 话:0580-2026323 13957216470(交通虚拟网:666470)
传 真:0580-2189255
注: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自2013年7月1日以来有无行贿犯罪行为向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实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行贿犯罪行为以法院判决书和出具的时间为准。
注:1、自2013年7月1日以来拟委任项目经理有无行贿犯罪行为,招标人将向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实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2、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的查询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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