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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道路清扫车、除雪撒布车项目项目变更公告

点击:104次 日期:2011-03-18 16:23:03.0

 

开发区道路清扫车、除雪撒布车项目项目变更公告
【编号:SDSITC-0410203-1】
于2011年3月2日在青岛政府采购网、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采购公告的道路清扫车、除雪撒布车项目项目(项目编号:SDSITC-0410203)现对本项目做如下变更说明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函》现变更为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受青岛开发区市政公用局的委托,就其道路清扫车、除雪撒布车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
单位名称: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局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地址:开发区长江中路管委办公楼         联系方式:0532-86988692
二、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3楼306室(266033)
联 系 人:盖文书 于华 王峰
联系电话:0532-85668627 85668628 80615083(自动传真)
单位网站:www.qdbidding.com       电子信箱:gaiwenshu@qdbidding.com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青岛四方支行
账户名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08573655608091001
三、项目说明
招标项目名称:道路清扫车、除雪撒布车
招标项目编号:SDSITC-0410203
招标项目内容:第一包:整车进口6方道路清扫车1台,整车进口7方道路清扫车8台;第二包:整车进口除雪撒布车1台。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一)合格投标人基本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单位,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内容及所要求的服务。
(二)合格投标人特定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专业车辆生产制造商或授权经销商,在中国大陆境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开标时提供授权证书及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
2.自2006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报品牌的产品在至少2个国家具有销售业绩(开标时提供业绩合同),同品牌产品在中国大陆境内具有不少于2台的销售业绩(开标时提供业绩合同)。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2011年3月3日至2011年3月31日,每天9:00至11:30、14:00至16:00。
2.地点: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3楼306室
3.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如欲邮购需另加邮费50元,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4.投标人授权代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或其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
4.1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的身份证
4.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4.3 授权书或经销证书(经销/代理商提供);
4.4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
4.5所报产品在不少于2个国家的销售业绩证明材料及大陆境内不少于2台所报品牌车辆的销售业绩证明材料。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11年4月1日8:45-9:30,招标代理机构在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南路666号(卓亭广场)3号楼C座(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接收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4月1日9:30。
八、开标时间、地点:招标代理机构于2011年4月1日9:30在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南路666号(卓亭广场)3号楼C座(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举行开标仪式
九、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
2.原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电汇、现金的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20万元人民币”现变更为:“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电汇、现金的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第一包)、7万元(第二包)”。
3.原招标文件“12.3.3投标报价一览表(本项目作为一个包进行采购,投标人须就包中的所有内容编制报价,并列出明细,不得漏项,格式参考附件2)” 现变更为:“12.3.3投标报价一览表(本项目作为两个包进行采购,投标人须就包中的所有内容编制报价,并列出明细,不得漏项,格式参考附件2)”。
4.原招标文件“一、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加装配件(包含在总报价内)
1
6方道路清扫车
1台
共需配备4套以下配件:1、手持移动垃圾吸口;2、高压喷水系统;3、前置第三盘刷,直径600mm;4、料箱升降,料箱门开关在驾驶室内控制;5、移动工作平台。另每台车辆加装车载式GPS定位仪。
2
7方道路清扫车
8台
3
除雪撒布车
1台
加装移动工作平台及车载式GPS定位仪。
现变更为:“货物需求一览表
第一包: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加装配件(包含在总报价内)
1
6方道路清扫车
1台
共需配备4套以下配件:1、手持移动垃圾吸口;2、高压喷水系统;3、前置第三盘刷,直径600mm;4、料箱升降,料箱门开关在驾驶室内控制;5、移动工作平台。另每台车辆加装车载式GPS定位仪。
2
7方道路清扫车
8台
第二包: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加装配件(包含在总报价内)
1
除雪撒布车
1台
加装移动工作平台及车载式GPS定位仪。
5.原招标文件第三章“5、以上3种招标产品的上装必须为同一制造商同品牌产品,以方便最终用户的使用,维护,保养及对制造商技术支持及服务的要求。6、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产品在近三年至少3个国家的销售业绩和记录表,与投标同品牌清扫车产品在中国大陆境内有不少于10台(含10台)的销售业绩,附证明件:包括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信,应能体现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否则按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同时应列明采购人单位名称、地址、电话和联系人等。”去掉此部分内容,业绩要求详见本公告第1条变更条款。
6.本变更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本公告为准,对各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联 系 人:盖文书
联系地址: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3楼(266033)
联系电话:0532-85668627 85668628 80615083(传真)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201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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