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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开发区妇幼保健所需医疗设备项目采购公告

点击:97次 日期:2011-03-18 10:35:20.0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受青岛开发区妇幼保健所的委托,就其所需医疗设备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3楼306室(266033)
联 系 人:孙睿 王峰
联系电话:0532-85668627 85668628 80615083(自动传真)
单位网站:www.qdbidding.com       电子信箱:sunrui@qdbidding.com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青岛四方支行
账户名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08573655608091001
二、项目说明
招标项目名称:青岛开发区妇幼保健所需医疗设备
招标项目编号:SDSITC-0413203
招标项目内容:
第一包:全自动血液分析仪1台;第二包:超声骨质分析仪1台;第三包:生物安全柜、超声清洗消毒机等设备。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
三、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投标人须为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的独立法人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内容及所要求的服务;
3.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具有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的固定且长期授权证明(授权有效期不低于一年);对于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原则上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
4.投标设备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含附表)、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许可证。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2011年3月18日至2011年4月6日,每天9:00至11:30、14:00至16:00。
2.地点: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3楼306室
3.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如欲邮购需另加邮费50元,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4.投标人授权代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或其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
4.1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的身份证
4.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
4.3投标人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许可证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114月7日8:45-9:30,招标代理机构在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南路666号(卓亭广场)3号楼C座(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接收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4月7日8:45-9:30
开标时间、地点招标代理机构于2011年4月7日9:30在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南路666号(卓亭广场)3号楼C座(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举行开标仪式。
八、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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