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区2010年第一批乡村公路工程施工及监理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顺义区2010年第一批乡村公路工程已经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顺义公路分局,建设资金来自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顺义区政府、各乡镇政府,招标人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顺义公路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位于北京市顺义区,共31条道路,总里程约47.5公里,位于10个镇。招标范围包括道路路基、路面、涵洞以及相应附属工程,施工标划分为四个标段,监理为一个标段。
施工第一标段:里程约13.78公里,位于北小营镇、高丽营镇、北石槽镇、赵全营镇、后沙峪镇、南法信镇,预计工期50日历天。
施工第二标段:里程约8.09公里,位于北小营镇、高丽营镇、北石槽镇、赵全营镇、后沙峪镇,预计工期50日历天。
施工第三标段:里程约13.06公里,位于张镇、大孙各庄镇、龙湾屯镇,预计工期50日历天。
施工第四标段:里程约12.52公里,位于张镇、大孙各庄镇、李遂镇、龙湾屯镇,预计工期50日历天。
监理标:四个施工标段为一个监理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含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或市政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企业信誉良好。
监理投标人须具备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企业信誉良好。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方式:
各投标单位须在公告有效期内现场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4.3 施工招标文件专用本每合同段每套售价 200 元,图纸 300 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监理招标文件专用本每套售价 200 元,图纸 300 元(每施工标段),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2010年4月3日9:30时,集中地点: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顺义公路分局;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0年4月3日14时,地点: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顺义公路分局二楼会议室。
5.2 投标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21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递交至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顺义公路分局二楼会议室。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报价邀请书。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
顺义公路分局 公司
地 址: 北京市顺义区府前东街8号 地 址: 北京市顺义区前进花园石门
苑15号楼4门101室
邮政编码: 101300 邮政编码: 101300
联 系 人: 李雪峰 联系人: 刘保芳
电 话: 69443345 电话: 89423092
传 真: 69443345 传真: 89423092
2010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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