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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港工业园区一期大成十五路工程

点击:42次 日期:2016-07-11 10:47:50.0

招标内容:施工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

建设单位舟山群岛北部海洋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舟山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新港工业园区一期大成十五路工程

工程概况:本工程道路起点位于疏港大道K0+000处,终点至北K1+011.175处,道路全长1.011km,为城市次干道,道路标准横断面为2.5+19+2.5(5.0m×3.5m)×2双孔箱涵一座。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箱涵和排水等工程。

工程概算:1245.4068万元     控制价1241.3030万元    工期要求:360日历天

工程地址舟山新港工业园区一期

一、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真实有效;

2、企业资质要求:在2015-2016年度舟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预选承包商名录A组内的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真实有效;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必须具有A类安全考核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任职文件。

4、进舟企业备案:外地企业必须出示进舟登记表,且年审合格。

5、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及其以上资格,且无在建项目。

6、企业、项目负责人经营行为:无正在受公示的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或不得有三次及其以上受公示的一般不良行为记录。

7、项目负责人近两年承接的项目: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两年内在建和已完工程情况表》,该表必须由项目负责人签字,且内容真实。

8、项目班子配备: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必须配备齐全(其中安全员配备符合建质【200891号文件规定),项目负责人须有B类安全考核证书,项目安全员须有C类安全考核证书,且均应有本企业有效的社保证明(近3个月内)。如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能证明是本企业在职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9、诚信承诺:投标报名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必须对投标过程的企业行为作出诚信承诺。

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注:项目负责人原承担的合同项目中途变更为其他人的,在该合同项目未通过竣工验收前不得参加本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活动。竣工验收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包括项目竣工核销记录)为准,该证明需提供原件核实

二、其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7 月 13 日至     19日在舟山市招标投标网 http://www.zsztb.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的投标单位请密切关注本网站或随时咨询代理单位联系购买招标文件事宜,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人民币(含电子光盘费200元),售后不退。】

(2)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须自行登陆“舟山市招标投标网”(详情请点击以下网页查看:http://www..zsztb.gov.cn),对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并提供与注册内容相关的有效证明资料送舟山市招投标中心登记,并购买CA数字证书方可登录新系统。已经注册或登记成功的单位不得重复注册。以上所注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舟山市招投标中心:电话0580-22809652280956;软件公司联系人:宋工18951136839

(3)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代理单位联系电话:0580-6202032  传真:0580-6202023   联系人:单晓红

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沙田街56号汇隆大厦6

注:后续相关信息见舟山市招标投标http://www.zsztb.gov.cn/zsztbw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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