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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西市监管场所防范系统设备及装备项目政府采购公告

点击:92次 日期:2011-03-17 09:23:30.0

 

莱西市政府采购公告
受采购人委托,青岛市招标中心对其所需货物及服务按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制造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 LXZFCG2011—9。
二、项目内容:
1、招标货物的名称、内容:监管场所防范系统设备及装备。
第一包:围墙护网、监狱墙照明灯、武警通道防护网、狱所周界高压电网;
第二包:燃油锅炉、发电机组;
第三包:单人床、上下铁床
第四包:军用被褥;
第五包:电视机。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及相关服务。
2、货物的设计、制造、运输、施工、安调、培训、维护及相关服务。
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可从招标中心得到进一步的信息或查阅招标文件。
三、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及税务登记,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第一包投标人须具有公安部监所监控招投标入围资格(公厅监管发【2010】3号文确定的入围公司)的具备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安装、维修贰级及以上资质的公司(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第一包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业绩和商业信誉,近3年具有1个及以上看守所、监狱安全防范系统工程合同金额在100万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第二包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经营许可资质和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质检证书。并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及服务承诺原件;
第三包投标人须根据公监管【2010】179号《关于在看守所监室内全面推行床位制的通知》执行;
4、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行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勘察现场:
2011年3月25日上午9:00,在莱西市黄海中路16号丁(粮食局四楼)集合,统一安排现场勘察,请报价人准时参加。
五、付款方式、交货地、交货时间:
1、合同签定后,预付中标额的30%;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后,付中标额的50%;2011年年底付中标额的15%;预留中标额的5%作为质保金,于质保期满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
2、交 货 地:山东省莱西市采购方指定的使用单位。
    3、交货时间:宣布中标结果后15日内。
六、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欲邮购另加邮费50元人民币,招标中心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七、招标文件发售始止时间、地点:
自2011年3月17日至2011年4月6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 17:00(北京时间)。
地点:莱西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长岛路148号)。
周六、周日、节假日在莱西市黄海中路16号丁(粮食局四楼)发售。
八、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1年4月7日上午8: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九、开标时间、地点:
2011年4月7日上午8:45分(北京时间),莱西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长岛路148号)。
报价人按以下联系方式办理相关事宜:
联系地址:莱西市黄海中路16号丁(粮食局四楼)。
邮政编码:266600
联 系 人: 栾军    王永东    刘少波
联系电话:0532—66035778   83108519    
    真:0532—83108592
 
 
青岛市招标中心
201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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