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职教中心实习实训基地(一期)工程施工一标段 |
点击:145次 日期:2014-04-28 00:00:00.0 |
1. 招标条件
长沙县职教中心实习实训基地(一期)工程已由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县发改投【2013】25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县财政资金及银行贷款。建设单位为长沙县职业中专学校,招标人为长沙县工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沙县职教中心实习实训基地(一期)工程施工一标段
2.2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长沙县星沙产业基地开元路以北,北至长峰路,西至双塘路,东至龙井路。
2.3 规 模:长沙县职教中心实习实训基地(一期)工程总投资约42775.75万元,本次一标段招标金额约5590万元,一标段包括理论和实习一体化教学楼(9619㎡)、男生公寓(10952㎡)、女生公寓(8782㎡),总计建筑面积约29301㎡。
2.4 工期要求:300天(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照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规定执行。
2.7 招标范围:长沙县职教中心实习实训基地(一期)工程施工一标段包括理论和实习一体化教学楼、男生公寓、女生公寓的建筑、装饰、安装及室外排水工程等(具体以施工图及长沙县投评中心审核的工程量清单范围为准)。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长沙市外投标企业需具有有效的入长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118万元,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企业近三年内(2011年4月至2014年3月)完成过一个及以上建筑面积20000㎡及以上的新建公共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必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表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
新建公共房屋建筑:指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房屋建筑,包括办公建筑(如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旅游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如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等)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建筑用房、车站建筑用房等)。但不包括居住建筑(住宅)和商住建筑(商住楼)。
3.4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符合《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湘建建〔2010〕109号)的要求,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其中土建施工员1人、安装施工员1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1.1 项要求;
3.5 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要求,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中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不得有在建项目,标准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按长住建发【2013】146号文规定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最多不超过三个在建项目;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没有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的。
3.8本项目不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⑴。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可于2014年4月25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http://www.zbcg.csx.cn/(长沙县招标采购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5月19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星沙街道凉塘路与107国道交汇处)。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县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8.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